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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在"连坐治庸"下会不会"集体不负责"?

时间:2011-06-16 08:03来源:人民网 作者:李力言

人民网评:利益捆绑下的“连坐治庸”是把双刃剑

 
  湖北武汉的“治庸”风暴仍在持续。最新的消息是,武汉市江汉区财政局要求各个科室的目标责任人都要签署承诺书,其中规定科室内有上班炒股、玩游戏等违规使用电脑者,除当事人作书面检讨外,还将扣减科室年度目标考核总分,扣除科室人员一个月的年度绩效目标奖。
  这一制度被媒体解读为“连坐治庸”,各方褒贬不一。赞成者视之为猛药重拳、治庸良方,反对者认为其有碍法治公平,可能适得其反。其实,这两种观点都有其道理。任何一种制度,往往需要从两个维度进行审视,一是设计上是否科学合理,二是执行中是否切实有效。当然,这两者紧密关联,设计影响效果,效果检验设计。
  从制度设计上看,“连坐治庸”,在改进工作作风方面,不再是以往人们耳熟能详的加强教育、强化监督管理等大而化之的老办法,它引入了利益捆绑机制,一人违规全科室利益受损,真实触碰到了每一个人的利益,希冀通过制度生成一个“利益共同体”,来强化各个科室的“责任共同体”。这一严厉的自罚制度,与商鞅变法时“一家有罪而九家连举发,若不纠举,则十家连坐”,精神上颇有相通处。“连坐治庸”,意图通过利益捆绑和倒逼打破“庸、懒、散”的一潭“死水”,重建内部监督,激发全部门的工作状态和责任意识,这样的制度创新,迈出了“动真格”的步伐,体现了“治庸”的决心和勇气。这也正是人们对其给予厚望的原因所在。
  但另一方面,“连坐”之下,也派生出两个问题,对其执行效果埋下了隐患。一是公平问题,不少论者纷纷指出,“连坐”式的“一起挨板子”,会导致“好人吃亏,庸者逍遥”,勤勉工作的老实人无端受罚,无所事事的“庸者”反而有人“陪罚”,模糊的责任追究,在无形中打击了大家的积极性,也对制度的公信力造成损伤。二是约束力问题。以往的许多事实证明,普遍利益压力之下,可能会带来一时的人人自危、人人自警,但时间一长,往往会“你有政策,我有对策”,发生扭曲和变形。“连坐治庸”所依靠的内部监督,在“上级监督太远,下级监督太险,同级监督太软”的环境下,其实很难真正施展。“连坐治庸”所依赖的“利益捆绑”,也很可能转化为利益“互助”,你不挑我刺,我不找你茬,大家都没事,齐齐把奖拿。集体负责,反而会成为“集体不负责”。
  实行利益捆绑的“连坐治庸”,犹如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带来“治庸”的震慑力和执行力;用得不好,则可能走向“养庸”、“护庸”的反面。这一制度固然需要完善,但从根本上说,“连坐”不可能包治“庸病”。“治庸”,归根结底是“治权”和“治官”,需要通过法律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提升公职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敬业精神,真正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
  “连坐治庸”的治理思路,走的还是内部自我监督管理和责任落实的路子,既没有引入社会监督和公开透明机制,也没有启动更为釜底抽薪的公务员退出机制,虽则严厉,却“载不动许多愁”,其制度效力难以撬动整个“治庸”格局。这也恰恰启示人们,“治庸”是个系统工程,每一项制度、举措的出台,都应有一个从设计到执行、从效率到公平、从目的到手段、从单一到配套的通盘考虑,这样才能握指成拳,打到痛处,切实治好各类百姓反映强烈的“庸病”。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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