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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牵动民心 22万条网民意见助推打造"完美方案"

时间:2011-05-18 08:27来源:新华网 作者:罗宇凡 华晔迪 欧甸丘

图表:我国拟将个税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9级减为7级 新华社发

    新华网北京5月17日电(新华社记者)个税改革牵动民心。来自中国人大网的数据显示,截至5月17日,已经提交的个税修正意见超过22万条,创人大单项立法征求意见数之最。与此同时,在各大门户网站、论坛、微博上关于个税修正案的讨论热度不减。

    个税免征额能否提至5000元?个税设置能否实现地区、家庭差异化?个税能否实现动态化征收?众多网民各抒己见,多位专家建言献策,积极助推打造一个“科学合理、百姓满意”的“完美方案”。

    个税免征额能否提至5000元?

    从目前各方反映的意见看,个税免征额能否提到更高的水平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记者查阅部分门户网站、论坛、微博发现,对于草案中将个税免征额设定为每月3000元,不少人有不同意见。

    网名为“生活不容易”的网友说,尽管每月能够挣到3000多元,但是除掉每个月1500多元房租、1000多元生活费,还有什么能力去谈未来?每年剩余的钱,不够在北京买一平方米房子!如果说要保障低收入人群收入的话,自己也应该在保障之列。

    北京市民贾成则表示,去年以来,全国几乎所有省份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北京的最低工资标准达到了每月1160元,如果个税免征额为3000元,那么很可能在工地上工作的农民工都在个税纳税者之列。

    记者多方采访的情况也显示,人们普遍感觉,当前通胀压力较大、生活成本上升较快,以自己现有收入水平不应当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行列,目前个税免征额偏低,希望将免征额提高到4000元或者5000元。

    此前,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免征额的设定是为了体现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不纳税的原则,2011年按照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增长10%测算,约为2384元每月,综合考虑各方因素,草案拟将减除费用标准定为每月3000元。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安体富指出,免征额主要是为了解决劳动力再生产的问题,3000元的免征额是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人均消费支出经过科学计算得来的,具备科学性。“个体之间的经济状况差别很大,按照全国的平均水平来计算是比较可取的。”

    也有专家认为,个税免征额的设置应有一定前瞻性,让中低收入群体在通胀压力增加的背景下依然能够“保障生活”。根据物价走势,个税免征额如上调至3000元,三年内将可能被城镇居民实际消费性支出超过。届时,个税免征额将再度面临上调压力。

图表:我国个税免征额拟从每月2000元上调至3000元 新华社发

    个税调整能否体现地域、家庭差异化?

    个税调整如何更好体现地域、家庭差异化是各方关注的另一个焦点。

    网名为“蓝天白”的网友说,在沿海和西北内陆、在一线城市和二、三线城市、在城市和农村,3000元对老百姓的概念完全不同,对3000多元工资征税给老百姓造成的负担是不一样的,但这在个税改革中却没有体现出来。

    贾成说,每个家庭中,由于就业人数和被供养人数比例有很大出入,草案对此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并不能减轻那些被供养人数多、经济困难家庭的经济负担,不利于社会公平。

    不少人士认为,各个地方的人均收入水平、人均消费支出水平、房价等都存在很大差别,应当在征收个税时进行差别对待。

    对此,安体富指出,如果考虑到地区的差异,可能会出现富裕地方的免征额要高于欠发达地区,假如同一个人在贫富两地同时都有工作并且工资水平相差不多,那他在欠发达地方征收的个税反而更多,不利于人才流向欠发达地区。“可以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按照富裕地方的个税免征额设定国家统一的免征标准。”

    在体现家庭差异方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此前表示,我国个人所得税在确定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时,已经考虑了纳税人的家庭负担因素。比如,此次调整减除费用标准就是按照每一就业者供养1.93人,测算就业者负担的平均费用支出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所长刘佐说,据财政部测算,如个税修正案草案通过,88%的工薪收入者的工薪收入都不用纳税,纳税面似乎偏小了一些。至于高收入者多纳税,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个税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调节高收入。征收个税时应考虑不同家庭的差别,但在我国个税实行分项征收制的情况下难以操作。所以,必须尽快实行综合征收与分项征收结合的征税制度。在此之前,可采取适当增加税前扣除、调整税率等应急措施,以适当减轻税负。

    个税能否实现动态化征收?

    网民“小东东”说,免征额和税率的设置应该“指数化”,比如与CPI增幅、房价涨幅、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人均消费支出、经济增长速度、财政收入增长速度等指标挂钩,一旦这些指标在一段时间内出现变化,免征额和税率就应当有所体现。这一观点颇具代表性。

    记者采访发现,对个税标准实行动态化确定、对个税征收实行动态跟踪是不少人的心声。然而,这是否具有现实可行性?

    安体富认为,可以将免征额“指数化”,根据物价等相关因素的涨幅,3-5年自动调整一次。应当建立直接面向纳税人的税收征管机制,首先要建立个人永久税号;二是要收入货币化;三是要加强现金管理,全面实行银行转账结算。

    “但最根本的是要实行银行、海关、公安机关、金融机构、税务部门的网络互联,这样才能全面掌握高收入群体的收入情况。”安体富说。

    刘佐坦言,目前个税由地方税务局征收,不同地区的地方税务局无隶属关系,加之个税收入由中央与地方分享,所以无法将一个纳税人来自各地的不同所得综合计算,源泉扣缴,年终汇算清缴。要解决上述问题,就必须实行相应的管理体制改革。

    此外,一些专家则指出,目前我国个税征收系统不完备、社会的流动性很大。今后应当将所有收入和支出都与身份证号码连起来,无论是银行“走”的还是现金来的,所有收入和支出必须要凭身份证,把这个制度建立起来,对个税进行动态征收也就打下了基础。

    与此同时,也有专家认为个税免征额动态化征收,可能会对征税造成较大困难,而且不利于大众建立明确的预期,不利于税制的稳定。(参与采写记者:罗宇凡、华晔迪、欧甸丘、黄玫)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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