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姚海鹰 发自武汉 2009年12月,武汉博兴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武汉博兴评估”),在武汉地铁四号线一期工程梅苑站工程“拆迁户投票选举评估机构”中以126票的绝对优势夺标。 2010年8月,该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遭到29户业主质疑,认为对8700平方米商业门面的估价,明显低于该地段黄金商圈价值。 “2万元/平方米明显偏低,至少应在5万元/平方米以上”,业主认为。 更让业主难以接受的是,因地铁站设计所限,只能原地还建3700平方米(40%),余下5000多平方米(60%)将依据武汉博兴的评估标准进行货币补偿,业主面临逾亿元损失,双方谈判陷入僵局。 熟料,就在此刻,武汉博兴评估在“投票选举评估机构”招标中弄虚作假、涉嫌贿选的事实被踢爆。 时代周报调查发现,武汉博兴评估所得126张选票大量伪造,被拆迁户是在完全不知情下“被投票”,而负责监管整个选举过程的武汉市规划局和武汉市黄鹤公证处相关人员,均在选票制作、唱票和监票环节违规操作、严重渎职。 5月9日,武昌副区长林军接受时代周报专访时表示:“拆迁户海选评估机构是武汉推行阳光拆迁的前提,如发现问题就要严查”。 “低价”评估饱受争议 一年半前,自武汉博兴评估公司公布“估价报告”伊始,就遭到业主质疑。 记者了解,因武汉轨道交通(地铁)四号线一期工程梅苑站的建设需要,地处武昌火车站至紫阳东路梅园小区区间段的十多栋住宅和商业门面,涉及530户业主需要整体拆迁。 由此,武汉市规划局依据《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实施意见》规定,为确保被拆迁人的权益,组织评估机构对“待拆范围内的房地产”进行价值评估,并由“拆迁户投票选举评估机构”,俗称“海选”。 2009年12月,武汉博兴评估以126票中标,成为该项目的合法评估机构。 2010年8月,博兴出具了编号为【鄂博兴(拆)字第2009178-3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报告显示,住宅价值在“5280元/平方米—7475元/平方米”之间,商业门面价值被定为“19530元/平方米(划拨)和21530元/平方米(出让)”两类。 但该报告立即遭到质疑,501户住宅业主认为,该评估价值明显低于本地段商品房开盘即过1万(每平方米)的市场价。但在拆迁人提高补偿标准和团购还建房的多方利好下,绝大多数住宅业主顺利搬迁。 最后,矛盾焦点集中到29户商业门面业主中,他们认为上述评估价格严重背离了武昌中南黄金商圈的应有价值。 “这些商业门面至少应评估为5万元/平方米以上。”业内人士认为。 最棘手之处在于,有近60%门面将按上述评估进行货币补偿。据武昌建设局党委书记胡剑介绍,29户所涉商业门面8700平方米,但地铁站设计要求只能原地还建3700平方米(40%),余下5000多平方米(60%)只能依据博兴公司的《估价报告》货币补偿。由此,21名业主将至少损失上亿元。 有业主向记者算了一笔账:“我们几个股东700多平方米,60%就是420多平方米,如按评估价‘19530元每平方米’补偿,就要损失1300万”。 他苦笑道:“现在武汉门面都是一、二楼捆绑销售,像这种地段至少6万每平方米,而我们的700多平方米都是一楼门面,这点补偿算什么?” 事实上,身兼武昌区政府拆迁办主任的胡剑也坦承博兴的估价偏低:“是低了点,政府正考虑在评估价基础上,每平方米多补4000元-6000元给业主”。 但即便如此,业主仍认为远低于市场价值,要求武汉博兴重新评估,但遭拒。 4月22日,博兴公司副总曾展晖接受时代周报专访,他正是该评估报告的审核人,他首先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编号为【2009年-鄂黄鹤证字第4838号】、由武汉市黄鹤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是拆迁户投票选我们做的评估,公司是经过公证取得评估资格,不是非法”。 他强调说:“业主无理由质疑评估报告,公司不可能重新评估。” 被“操控”的126张选票 然而,令曾展晖始料未及的是,正是这份《公证书》暴露出武汉博兴评估在海选评估机构过程中暗箱操作的端倪,拆迁户“被投票”的诸多操作随之浮出水面。 《公证书》显示,2009年11月12日上午,在武汉市黄鹤公证处公证员郑孝武和张伟的监督下,投票现场截至11时30分,共收到有效选票178张,武汉博兴获得126票,占比71%,以绝对优势中标。 “我们6家公司是陪太子读书,投票被操控了,”一举报人评价。 记者了解,当天7家竞标公司中,包括武汉博兴在内,共有5家国家一级资质,另2家为二级。但同为一级的武汉天马东湖仅获3票,武汉华汉公司仅1票,湖北永业行甚至0票。 一位现场观摩投票的知情人向记者证实:“当天根本就没有178户代表投票。” 如上所述,既然收到178张选票,就应有178名业主参与现场投票。 事实真相究竟如何?选举中是否存在虚假投票?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4月22日,本报记者和新华社瞭望周刊记者来到位于武昌咸宁大厦10楼的武汉市黄鹤公证处,现场查阅了这次海选评估机构的原始公证档案。 编号“252”的档案资料显示,武汉博兴公司所得126张选票可谓“乱象丛生”。 126张选票中绝大部分无产权人签名,门牌号填写和选择评估机构栏的“打钩”处,均为一人笔迹。编号633选票的门牌号仅用“ 4—3—2”表示…… 一位户主向记者实名举报:“我没投过博兴的票,这是伪造我的选票”。 4月21-23日,记者依据126张选票上所标明的编号和门牌号,按图索骥走访了“投票”最多的紫阳苑小区。熟料,众多业主均声称自己是“被投票”了。 家住A栋3单元501室的产权人徐勇,听说自己所投选票编号是“345”后哭笑不得:“我没参加过投票,整栋楼整个小区都没投过票”。 1单元201室的彭先生明确表示:“我家从未投过‘315’编号的选票”。 而A栋2单元602室的户主陈建新则说:“这张336号选票是盗用我的名义。” 最让人啼笑皆非的是,一张编号为“330”的选票,显示投票人门牌号为“紫阳苑A栋2单元702室”,而该栋只有6楼,根本不存在“702室”,纯属捏造。 无独有偶,银海公寓和梅苑小区等大量住户也声称,从未收到选票和参加投票。 那么,存在大量明显纰漏的126张选票,为何能顺利通过现场公证呢? 对此,当事公证员郑孝武拒绝采访,黄鹤公证处副主任周凡向记者的解释是:“公证员只负责现场公证,不管选票怎样填,对是否真假投票没有核定义务”。 “这次公证只收费2000元,如有‘差错’应由主管选举的武汉市规划部门负责”。 规划局违规批准“代填”选票 外界鲜有人知,负责武汉地铁梅苑站“拆迁户选举评估机构”招标的主管部门实为—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下称“武汉市规划局”),正是该部相关负责人在监管选举招标过程中,违规更改选票制作和填写规则,涉嫌与武汉博兴评估公司共谋欺骗社会。 “武汉市规划局负责监控选票的制作、投票、现场公证和中标审核全过程”。 4月23日,武汉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这是武汉市推行“阳光拆迁”与“和谐拆迁”的重要举措。 其操作程序为,当《拆迁许可证》下达后,所涉规划分局按评估公司报名情况制作“房屋拆迁评估机构确定选票”,上报市规划局加盖“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选票专用章”,并由市局批准拆迁人向被拆迁户公示和发放选票。最后,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选举投票。按规定,市、区两级规划局必须全程参与现场监票和唱票,当场确定中标评估公司。 上述监管流程,意在避免拆迁人与评估机构勾结贿选,损害被拆迁户利益。 而事实上,就在武汉博兴评估公司以126票中标的选举中,武汉市规划局指派了三名负责人参与现场投票和监票:武昌分局副局长尹文清、征地拆迁科科长汪保华和副科长胡际伟。 4月22日,汪保华受副局长尹文清指派接受本报采访,他回忆,当天群众投票很踊跃,整个过程并未出现任何不正常迹象。 但针对126张选票中存在大量“未填写产权人姓名、笔迹相同、拆迁户被投票”的事实,汪沉默片刻后,说“这肯定是违规”。 不过,他认为“笔迹相同是拆迁代理公司‘代填’了选票,不算违规”。他解释:“3年前,自从市规划局邝晓飞处长分管武昌区后,就要求实施这种为拆迁户‘代填’选票姓名和门牌号码的做法,如不按要求操作,他就不在选票上加盖选票专用章”。 汪坦承,这是邝处长对武昌的口头通知,市局无正式文件,其他城区也无此规定。 4月27日,记者致电武汉市规划局邝晓飞求证,他听明来意后说:“我知道这事,正在开会。”遂挂断电话。之后,记者三次电话,邝均不接听。 依据规定,选票上的产权人姓名、门牌号码,只能由业主自己填写,任何人不得“代填”。北京衡蓝律师事务所杨桂明律师指出:“这种以口头命令代替法规是典型违法行政做法”。 知情者分析,正是武昌分局在选票制作和填写上的另类做法,才为拆迁人勾结评估机构越俎代庖“代填”、“代投”选票的行为制造了保护伞,致使海选评估机构过程中乱象丛生。 该人士指出,规划部门个别官员和评估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利益关联,还有待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