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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形象工程”破坏了政府形象

时间:2011-05-05 11:48来源:中国规划网 作者:王世明

    近年来,在国家三令五申“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的背景下,个别地区依然顶风建设政府办公大楼,而且美其名曰是“打造拉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形象工程’和“城市名片”,百姓对此颇有微词。《人民日报》5月3日刊登读者来信,集中曝光各地形象工程,并以链接的形式,盘点了近期媒体曝光的形象工程,此举受到读者的好评,被网友称为“最给力的读者来信。”

  在个别领导干部看来,根据经济发展、提升城市品位的需要,修建政府办公大楼,树立政府对外形象,打造 ‘形象工程’和“城市名片”好象是无可非议的,但笔者以为,这种“事业”激情必须要在国家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去“量体裁衣”。不管出发点如何,都要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准则。作为一级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首先是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者和捍卫者。如果这一点都做不好,又何谈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带领当地干部群众做好经济建设呢?

  早在2007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要求全面清理严格规范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国务院发文,禁止建设新的党政机关办公楼。2009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再次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到2010年底,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不准建设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经批准已开工建设的,要严格执行规定标准。

  党和国家三令五申地要求各地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是站在国家经济发展全局利益上的一种思考和决策,可为什么有的地方视若罔闻、顶风建设呢?这个中原因我们不得而知。

  其实,能够彰显城市形象的城市名片实在太多。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为这块古老的土地创造了灿烂的文化。经过数百年甚至上千年的文化积淀,许多城市都孕育形成了自己的城市文化,并依托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交通优势、人文风情、名胜古迹等,打造了独具特色的城市文化品牌。这一张张厚重的城市文化名片正在托起城市的形象。一座投入巨资、违规建设的综合办公大楼,非但不能成为地方党委、政府的“形象工程”,反而破坏了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 “诚信守法、执政为民”的政府形象! 中国规划网北京5月5日电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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