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瞭望新闻周刊》报道,一年前,南京历史街区的“危旧房改造工程”曾处在舆论的风口浪尖上,文化界人士大声疾呼:“再这样拆下去,南京历史文化名城就要名存实亡了! ”一年后,12月1日,经专家和民意充分发酵的《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正式实施,个别条款甚至超过了国家级的法律法规,内容翔实、措施具体,可资全国其他城市学习借鉴。 世间不乏能工巧匠,但最终都要交给时间雕刻。为什么要保护古城?为什么不能把古建筑推倒了盖新的?因为历史不可重来,时间只雕刻一次。有人说,推倒是为了谱写新历史,可是,那些被弄丢了历史的现代人,该怎样度过他们的一生?那些失去历史的现代城,该怎样安抚那不复存在的曾经?还会有人慕名而来,绕着城墙一圈圈地走吗?还会有人站在古朴的城头,伴着亘古原音大声喊:我遗世独立,我倾国倾城吗? 一座城市的建筑史,也是它的建城史。遗憾的是,当下,很多城市在建设过程中,对历史建筑的伤害远远大于对它的保护。有的地方拆了古墙修高速,有的地方拆了名人故居建大厦,而纵观各地对历史建筑的地方性保护条例,要么束之高阁,要么滞后无效。就这样,历史成了任人打扮的灰姑娘,让人不忍端量。如此背景下,南京能够耗时一年,充分征求专家和老百姓的意见,修订相关保护条例,意义深刻而重大。 纵观条例,有三大亮点值得借鉴: 一、以法律形式明确“整体保护”、“政府主导”(而非开发商主导)。所谓“整体保护”,即不仅保护每一个街区、每一幢建筑,更保护街道里的原住居民。对那些不愿迁离的居民,《条例》规定,由政府出资,为他们“修缮房子”。老建筑不是“无人区”,而是“生活区”。老屋无人居住,便失去了一半生命。 二、新《条例》从起草到出台,充分争取、调动了每一个关联者的积极性,专家意见不再“耳中穿堂过”,民众的要求也尽量有所体现。正因为敬畏历史,敬畏民心,才获得了最广泛的支持。 三、变“先出让,后考古”为“先考古,后出让”,重视地下遗址保护。一直以来,考古铲追着推土机,是各地文物保护遭遇的普遍困境。这一顺序上的颠倒,改变了考古、文物保护,乃至城市规划的不利局面,可谓一箭三雕。 南京样本值得学习,同时也感奋着那些恨不能用身体抵住推土机的古城保护者们。在《为了不能失去的故乡》一书中,作者华新民从“突然发现了大片废墟”的那一刻起,开始致力于为保护北京城的四合院和老胡同奔走呼吁。序言中,作者的一段话让人读了心热:“推土机的滚轮压在那些还在说话的石头上,声音仿佛压在有生命的肉骨上,我听着受不了。上千年那么多动人的故事,一直就含在那些守在院门口的小石狮子嘴里,由它们悠悠地讲述着,睡在屋子里的人听到了,路过的人也听到了,听它们从元朝讲到明清,从明清又讲到今天……我跟着推土机走,但我挡不住它。它开到哪条胡同,那里温暖的土地就变成僵冷……” 之所以“读了心热”,是因为如今我们只能从这些楷体小字中,重温昔日的温柔乡。当熟悉的人、温暖的味扑面而来,顾不上缅怀失去的辛酸,心早已被回忆焐热。 □首席评论员 刘畅 中国规划网南京12月14日电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