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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养老亟待统筹规划

时间:2010-11-25 11:07来源:中国产经新闻 作者:龙军

  新华社近日报道称:“由于城乡空巢家庭超50%,我国将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这一消息对于中国的老年群体来说,虽称得上是一种福音,但笔者以为,要从根本上解决好中国的养老问题,还有待于从战略上进行统筹规划。

  毫无疑问,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按照国际上的通例,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即进入老龄化社会。中国不仅在老龄化人口的绝对值上成为世界之最,而且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发展速度较快。据推算,到2015年,中国65岁以上人口将达到1.34亿,占总人口的9.6%,到2030年,60岁以上者将占总人口的23.5%。最为现实的问题在于,中国人口未富先老的现象也较为突出,这就意味着大多数中国人面临养老问题都会发愁。

  提及养老,人们应该有一个基本认知,从低标准说,即所谓的老有所养,起码要能保障基本生活,即衣食住行得到满足,再加上有病能医;从高标准说,即所谓的要有所乐,包括有人陪伴、精神慰藉、价值发挥和认可等。那么,这些养老所需,由谁来承担,怎么承担,绝非单靠发放某些补贴即可解决得了的。

  我们都知道,中国家庭作为构成中国社会的基础细胞,沿袭着几千年的传统文化习俗,无论贫穷与否,每一个家庭的下一辈都自觉承担着上一辈的养老任务,这其中,富裕家庭的养老自然不成其为问题,但绝大部分中国家庭并非如此,面对养老任务,问题依然不少。

  其一,经济条件状况仍是主要问题。虽然城乡各地都在推行养老保险,但这一普惠措施尚未覆盖全民,且标准偏低,尤其对于绝大部分农村老人,那还是可望不可即的一种奢望。

  其二,生活照顾与陪伴需求日渐突出。据报道称,目前,我国城乡空巢家庭超过50%,部分大中城市达到70%;农村留守老人约4000万,占农村老年人口的37%。在这些空巢家庭中,相当一部分属于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养老困难群体。

  其三,老年社团及服务组织虽在各地并不鲜见,但从上至下,从国家到地方,尚未形成面向全民的体系化机制,即便有些组织具备一定的服务水准,其分散式的自组织性质尚比较普遍,因而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的需求。

  其四,对于城市“三无”对象(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其法定赡养人、扶养人确无赡养、扶养能力的),以及农村“五保”老人(即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扶养能力的),其供养虽有《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及有关《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规作为保障,但就全国而言,尚须落实供养政策,提高供养标准,改善供养条件。

  当然,中国的养老问题远不止这些,尤其是老年人的医疗保健问题,更是重大的社会课题。

  今天的养老问题不仅关系到现今老年人是否能颐养天年,更关系到一代又一代年轻人将来是否能颐养天年,至少在当今中国,大多数人到了三四十岁就在供养上辈老人的同时,开始为自己的养老做准备了。因而,解决养老问题实质上是在解决社会稳定问题,是在解决经济发展的可持续内需拉动问题。正因为此,养老问题的解决,还有待于国家从战略高度进行统筹规划。文/本报评论员 龙军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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