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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在民国广州自建房

时间:2010-11-14 11:02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李开周

民国期间广州街头(周俊荣供图)

 

  □ 李开周

  现代中国,不管哪个城市,市民住宅差不多都是组合式的,几十户几百户共住在同一幢楼上,一家一个小格子,跟马蜂窝似的。独门独户的别墅不是没有,太少,要么年头太久,已成文物,散布在高楼大厦之间,寥若晨星,岌岌可危;要么离市区太远,只能作为一小撮有钱人的行宫。

  民国广州不是这样。那时候,房价也很高,人口密度也很大,土地也很紧张,但是城市住宅的主体,不是小区,不是公寓,不是几十户几百户共同居住的“马蜂窝”,而是小独院。这一点,跟日本非常相似。

  众所周知,日本人解决住房问题的渠道多种多样,真没钱,租房,但凡有点儿经济实力的,不像我们这样,非得去找开发商购买,他们自己盖。日本有很多零碎地皮出售,大的几百平米一块,小的几平米一块,买了地皮,设计好图样,交给建筑商去盖,只要不违反城市规划,盖成什么样子都没有人管,非常灵活。最重要的,盖成的房子无论多小,都是独门独院,住起来舒心。

  民国广州就是这样子,有耐心有时间也有经济实力的市民,都选择自建房。地皮可以买,也可以租。买有买的价钱,租有租的规矩。

  1923年8月,今天的华中路和同福中路之间有一块地皮出售,这块地原来是海幢寺的庙产,民国成立后,广州市政府把它收归国有,经过拆迁平整,再分割成几百个小块,在报纸上登出图样,标上编号,定好底价,让想盖房的市民去买。底价是多少呢?靠近现在华中路的地块,每平米20块大洋;靠近现在同福路的地块,每平米13块大洋。卖地公告一经公布,无房市民踊跃申购。

  1924年3月,广州市财政局又公开出售了现在荔湾区下九路西来正街的一块国有土地。这块地总共20亩,财政局把它分割成160多块,平均一块地80平米,标价每平米30块大洋。卖地公告在《民国日报》上一连刊登了好几天,旁边还附有政府规划好的建筑标准和户型图。

  国民革命军北伐胜利以后,北洋政府被国民政府取代,内战暂时结束,广州市面更加繁荣,房价地价迅速暴涨。1932年,惠爱路一带地价最高竟涨到6000大洋一平米,其他路段的地块每平米也卖到几百块大洋,自建房的市民买不起了,改为租地建房。

  为便利广大市民租地建房,广州市政府颁布了《租地建房标准》,规定城区国有土地分为十一等,每平米每年租金最高不超过两块大洋,最低不低于银元一角;一家一户只能租赁一块土地,而且必须是无房户;租到地皮之后,必须在14天内动工兴建,并在18个月内完工并迁入居住,否则加罚租金,情形严重时还要解除租赁关系,交给其他无房户租赁;最后,建房前必须向广州市工务局上报“报建图则”,也就是施工设计图,在不违反城市规划的前提下才能动工兴建。

  如果收入实在太少,连租地都租不起怎么办呢?可以向市政府写申请,经调查核实之后,确实无力租地建房,市政府会免收其租金,并在建筑材料上给予一定补贴。但是有一个条件:租期最长只有30年,等到30年期满,上面所盖的房子无偿收归国有,由政府公开拍卖,用拍卖所得来弥补这30年的国有土地租金损失。

  因为有以上这些灵活多样的土地供应政策,民国的广州虽然一度是除上海以外全国房价最高的城市,其住房自有率仍然超过了南京、重庆、昆明、杭州等地。 中国规划网广州11月14日电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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