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规划网
登陆 | 注册
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焦点 > 公众关注 >

“十二五”规划须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

时间:2010-11-11 16:44来源:中国规划网 作者:刘丽丽

江苏省省长罗志军在听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情况汇报时强调

 

    日前,江苏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贯彻实施。江苏省省长罗志军在会上强调,要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各行各业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的管控作用,在编制“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规划中,必须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衔接。

    会议要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后,其他各项涉及土地利用的规划在用地规模和布局上要服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安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一致的要进行调整。在编制“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各项规划过程中,必须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以确保各项规划在空间布局上的协调与一致。

    会议强调,科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面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各级政府相关负责人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国土资源和统计部门要做好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及下降率监测统计,及时公布监测数据,同时加大考核力度,形成集约用地的倒逼机制;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责任制,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各行各业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的管控作用;建立健全规划管理制度,从用地计划、用地预审、用地审批等方面把关,保障规划的严格实施;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管和违反规划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立法工作。中国规划网南京11月11日电 记者刘丽丽

  (责任编辑:白雪松)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