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房价比阶梯电价好
作者:刘植荣
响应国家发改委2010年11月2日提出的“开展‘十二五’规划活动”的号召,本文就电价和房价问题为政府编制好“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一些建议。 前段时间,国家发改委曾对“阶梯电价”公开征求意见,发改委公布的征求意见结果显示,61%的人支持阶梯电价,认为从机制上增强全民节约能源意识,对于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进节能技术进步等方面都是非常必要的。 “61%的人支持阶梯电价”让我联想到2009年教育部给44个汉字“整容”的民意调查,尽管社会上一致声讨教育部给汉字“整容”,但征求意见结果还是“67%赞成”。网易2010年10月22日转发新华网的《发改委公布阶梯电价征意见结果:三成民众反对》一文,截至到10月26日,该文超过1884万人阅读,有评论4629条,在所有这些评论中,支持阶梯电价的不足0.1%。网易火星网友评论说:“本人绝对不是61%里面的,了解了一下,亲戚、朋友中也没有一个是61%里面的。当然,本人和亲戚、朋友都不在供电部门工作。”(见http://comment.news.163.com/news3_bbs/6JK52F0900014JB6.html)。 本文不评论“61%支持阶梯电价”的真实性,而是着力分析阶梯电价与阶梯房价对比,谁更能“节能、减排”。 一、中国上网电价是美国的2倍 有中国专家认为,在全球化背景下,资源、能源的价格基本是相同的。我不同意这种说法。 电的价格构成要素由市场部分和财政部分组成。根据E-Control和VaasaETT对欧洲15国首都的采样分析看,在居民用电的终极电价中,市场部分占77%,财政部分占23%。 市场经济比较成熟的国家,电价是通过供求原理(Supply and Demand Principles)定价的,也就是说,电的价格由发电商和销售商通过招标确定。电力交易一般每半个小时交割一次,电量和电价都要重新确认。中国电力企业几乎都是国家垄断行业,电价一般采用“成本加成定价法”(Cost-plus pricing)定价,也就是电力生产成本加上税和企业利润。 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9年全国发电量为37146.5 亿度,其中火电为29827.8亿度,占发电总量的80.3%,水电为6156.4亿度,占发电总量的16.6%,核电为701.3亿度,占发电总量的1.9%。由此可见,火电主导中国的电价。根据瑞银的估算,中国电力企业的平均火电价格由2009年上半年的0.35元/度,提高至2010年上半年的0.355元/度。 美国能源效率理事会(ACEEE)2009年9月30日发布的研究结果显示,美国电的生产成本平均为0.025美元/度(0.167人民币元/度)。另根据美国能源委2010年10月发布的数据,2009年美国各电网正常电价平均为0.02526美元/度(0.169人民币元/度),最低的是Minnesota Hub电网0.01419美元/度(0.095人民币元/度),最高的是NY Zone J电网0.03525美元/度(0.236人民币元/度);峰值电价平均为0.03737美元/度(0.250人民币元/度),最低的是ERCOT电网0.02659美元/度(0.178人民币元/度),最高的是NY Zone J电网,0.05577美元/度(0.373人民币元/度)。 从以上数据对比可以看出,即使拿中国最便宜的火电平均上网电价与美国平均正常电价相比,我们的电价也是美国的0.35÷0.169≈2.1倍。那些认为“能源价格是基本相同的”专家该对此作如何解释? 2010年10月27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2010年前三季度《全国电力供需与经济运行形势分析预测报告》显示,全国已有10个省的火电企业全部亏损,一些电厂已无钱买煤。世界多数国家的工资占企业成本的50%,而中国还不到10%;中国上网电价是美国的2倍,中国电力行业还亏损只能说明3个问题:要么电力行业的工资超过了发达国家,要么电力行业“跑、冒、滴、漏”现象严重,要么上游能源价格比国外高出很多。 电力行业一边说能源价格是基本相同的,一边说自己的工资与全国平均工资相比并不高,可结果是上网电价比美国高出2倍还严重毁损,这又怎能自圆其说呢? 所以说,“在全球化背景下,资源、能源的价格基本是相同的”说法是荒谬的,是毫无根据的。
二、美国用电效率是中国的3.6倍 美国和中国是世界上用电量最大的国家,2009年,美国共发电39920亿度,中国共发电37146.5 亿度。 根据美国国家统计局的数据,美国居民用电占全国用电总量的35.6%。也就是说,2009年,美国的非民用电量为39920×64.4%≈25708亿度。按中国发改委的说法,中国每个家庭户平均每月用电110度,中国国家统计局2006年3月16日发布的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中国共有3.9519亿户家庭,也就是说,中国在2009年居民用电量为3.9519×110×12≈5217亿度,约占发电总量的14%。考虑到2006年到2009年居民户的自然增加,估计中国居民用电量占发电总量的14.1%,也就是说,2009年中国非居民用电量为37146.5×85.9≈31909亿度。 我们再比较非居民用电创造的GDP。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2009年美国GDP为142563亿美元,中国为49847亿美元。美国每度非居民用电创造的GDP为142563÷25708≈5.55美元,中国每度非居民用电创造的GDP为49847÷31909≈1.56美元,美国非居民用电效率是中国的5.55÷1.56≈3.6倍。 根据2010年7月30日《21世纪经济报道》,中国十大发电集团2008年的总耗煤量超过5.9亿吨,排放二氧化碳14.4017亿吨,造成的环境损失870亿元人民币,每发一度电消耗煤炭0.35公斤,排放二氧化碳854克。每度电二氧化碳排放量日本为418克,德国为497克,美国为625克。丹麦的Avedøre发电站的电能转换效率高达49%,每发一度电仅需0.269公斤煤,加上发电后的余热利用,煤炭效率转换率高达94%。 根据二氧化碳信息分析中心(CDIAC)为联合国提供的统计数据,2007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为293.21302亿吨,中国为65.38367亿吨,占世界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22.3%,名列第一。中国每排放一吨二氧化碳产出GDP为435美元,世界排名倒数第五,瑞士是9293美元,挪威是8381美元,瑞典是7740美元,法国是5928美元,丹麦是5081美元,奥地利是4497美元,英国是4284美元,意大利是3934美元,德国是3621美元,西班牙是3502美元,日本是3374美元,加拿大是2348美元,美国是2291美元,韩国是2003美元,泰国760美元,埃及644美元,印度是579美元。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中国煤电企业本身就是个强大的污染源,必须进行技术改造,提高效率,减少碳排放。中国浪费能源、污染环境严重的不是居民,而是工业。家庭用电都用于照明、做饭、信息、降温,这都是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这些电器的耗电量基本与世界相同,即使提高电价,也不会减少这些基本生活电器的使用。工业是中国的用电大户,中国企业产能低下,耗电量大,大有改进的余地。所以说,中国的节能减排应从企业入手,不应把板子打在居民身上。 三、一套房子能耗等于居民户54年用电 房屋建设的主要材料是黏土砖、水泥、沙子、石子、钢筋、陶瓷、塑料、玻璃等,生产这些建筑材料的都是高耗能产业。 科学试验测定,生产一立方米黏土砖耗煤91公斤,生产一吨陶瓷耗煤2400公斤,生产一吨水泥耗煤175公斤,生产一吨钢材耗煤1000公斤(2004年节能较好的太钢的吨钢耗煤948公斤)。 下面,我们计算一下建造100平方米的住房需要消耗的能源约合煤炭多少吨。 100平方米的民房一般要用钢筋7.5吨,这7.5吨钢筋需要7.5吨煤炭冶炼。需要混凝土47立方米,混凝土的密度为2.6,47立方米混凝土重47×2.6=122.2吨,按照混凝土的配合比(水泥:沙子:石子)为1:2.3:4.2计算,每吨混凝土用水泥1÷(1+2.3+4.2)≈0.133吨,100平方米的房子共需水泥122.2×0.133≈16.3吨,生产这16.3吨水泥需要煤炭16.3×0.175≈2.9吨。陶瓷装修材料用上3吨,需要煤炭3×2.4=7.2吨。仅钢筋、水泥和陶瓷这三项基本建筑材料就消耗煤炭7.5+2.9+7.2=17.6吨。另外,石子需要破碎,也要用电,还有建筑材料的运输需要燃料,房屋建设需要吊车等电力机械,再加上塑料、玻璃、涂料等其他建筑材料,建造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消耗的能源折合煤炭不下25吨,这25吨煤可以发电25000÷0.35=714294度,够一个家庭户71429÷110=649个月的用电量,也就是说,少空置一套房,就可以为一户居民提供649÷12≈54.1年的生活用电。 根据媒体发布的国家电网数据,全国660个城市总共有6540万套住宅电表读数连续6个月为零,这说明有6540套空置房。虽然国家统计局对全国住房空置率进行了调查统计,但调查结果一直保密,由此可以猜测,住房空置率会高得惊人。我们姑且用6540万套空置房子计算,那中国现在相当于把6540×25=163500万吨煤堆到露天自燃,这是中国半年多的原煤产量。 根据1010年4月6日《中国日报》的报道,中国每年消耗全球一半的钢铁和水泥用于建筑业,建筑寿命平均仅有30年。炒房让房价节节攀升,刺激了房地产开发商的投资欲望,平房拆了盖楼房,4层楼拆了盖6层,6层拆了盖高层。空置房屋和建筑废物的堆砌都要占用土地,耕地被毁,生态坏境遭到严重破坏。 中国政府宣布到2020年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至45%的目标。如果不遏制高房价,不打击炒房行为,住房空置率会不断上升,建筑能耗和污染会愈演愈烈,这势必为实现减排目标带来更大的困难。 四、阶梯房价比阶梯电价好 一些专家忽视了一个重要的事实,那就是房子可以炒,但电不可以炒。买几套房子空置在那里等升值,但没有人能够买几万度电放在那里等升值,因为电是特殊商品,它的特殊性在于很难储存。所以,不要担心人们会炒电。 现在,电和食品一样,成为生活必需品,居民用电照明、用电做饭、用电看电视、用电上网进行信息交流、用电梯上楼。这些活动都是日常生活必需,不能说电价上涨,居民就不需要照明、不乘坐电梯、不做饭。当然,我们可以找到电的替代品,如可以用蜡烛照明,可以用蜂窝煤做饭,可以用蒲扇降温,但经济发展是为了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是让人们回到原始生活状态。从目前的经济状况来讲,让居民用蜡烛照明、用蜂窝煤做饭、爬几十层楼梯很难被居民接受。因此,电价上涨,民用电的消费不会明显降低;电价下降,民用电的消费也不会明显上升。也就是说,电的价格缺乏弹性。这和食品消费一样,粮食价格再高,居民也要吃饭,不会因为粮食提价就饿肚子,减少粮食的消费。 美国能源信息中心2010年1月发布的报告显示,2008年,美国共有124937469居民户,平均每户每月用电量为920度。而中国每个居民户每月仅用电110度,还不到美国的八分之一。所以,目前中国居民的用电量还处于初级阶段,仍有很大的需求空间。政府一再提出要扩大内需,可限制居民看电视、用冰箱、开空调、上互联网,那这些家用电器卖给谁? 还有一个事实是,现在中国大部分居民使用的是电卡表和机械电表,这些电表不是按阶梯电价计量设计的,要实行阶梯电价,必须首先把这些老式电表更换成可以准确按时段计量的有通信功能的智能电表,在每个月最后一天的24时整显示当月用电量。按更换一块电表500人民币元计算,那全国就是500×3.9519≈1976亿人民币元,这笔费用最终还是要分摊到消费者身上。500元相当于1000度电的费用,是居民一年的电费。即使阶梯电价能让居民节省些电,电表成本也要把十几年的节电费用吃掉。 根据社科院2010年10月25日发布的《中国国家竞争力报告》,中国近20年的经济增长并非靠产业结构升级换代来获得,而是靠消耗资源和扩大投资,尤其是房地产业膨胀发展。这样的产业结构缺乏竞争力。 不管从节能减排上讲,还是从优化产业结构上看,中国的当务之急是采取果断措施降低房价,打击炒房投机行为。在房产税受到极少数利益既得者阻挠迟迟推不出的情况下,应考虑推出“阶梯房价”。 马克思说:“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居住权是公民的基本人权,必须让人民住得有尊严。联合国提出一个和谐社会的合理房价应为个人3—6年的收入,我国可采用其平均值,也是就是(3+6)÷2=4.5年。 各城市可把人均住房面积作为基本保障住房面积,根据本市所有从业人员的平均年收入,确定第一阶梯的房价。例如,某市的人均住房面积为30平方米,该市年平均工资为2万人民币元,家庭户的平均人口为3口人,买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价格应为20000×4.5=90000人民币元,也就是90000÷90=1000人民币元/平方米。政府要严格控制基本保障住房价格,要像打击哄抬粮价、菜价那样打击哄抬房价者。对超过平均住房面积部分,作为第二阶梯房价,这部分价格放开,不受政府控制,有钱的人可以自由炒作。 可以说,第一阶梯房价是居住房价,第二阶梯房价是投资房价。政府控制居住房价,放开投资房价。 综上所述,居民用电涨价,起不到节能减排的目的,是与扩大内需政策背道而驰的。在当前能源供需矛盾突出、环境污染压力巨大的情况下推进住房阶梯房价,能从机制上增强全民节约能源意识,对于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进节能技术进步等方面都是非常必要的。 更具意义的是,阶梯房价能让房价回归理性,让更多的人买得起住房,减少居民住房消费在总消费支出中的比例,把节省下来的钱用在健康、教育、文化娱乐上,提高公民的生活质量和尊严感,实现“包容性增长”。(本文应《学习月刊》之约所作,作者博客http://blog.sina.com.cn/zhirong)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