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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优先解决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住房困难

时间:2010-09-18 15:47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李琼燕 张鹏飞

  记者9月16日从省残联获悉,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扶贫办和省残联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统筹规划,确保优先安排解决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的住房困难。

  通知指出,要将城乡住房困难的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不断改善居住条件。各地在制定城市和国有工矿、林区、煤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规划中,将改造项目范围内的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统筹规划;在实施年度计划中,要优先解决残疾人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城市保障性住房、危房改造和移民搬迁等要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对于符合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城市残疾人家庭,要优先安排配租、配售。对无房需要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残疾人住房困难家庭,本着“残疾人家庭优先的原则”简化办事程序,妥善予以解决。有条件的城市要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残疾人农民工逐步纳入城市住房保障体系。要将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困难与扶贫开发、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灾后重建、扶贫易地搬迁、小城镇建设等工作相结合优先实施。

  通知要求,在确保残疾人家庭享受各项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基础上,要针对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需求,制定特别扶助政策。同时实施无障碍规划或改造,方便残疾人居住和顺畅出行。(记者李琼燕通讯员张鹏飞) 中国规划网西安9月18日电

  (责任编辑:杨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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