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沈阳市黄金地段的“亚洲城”房产开发项目,土地证、预售许可证等“五证”全无,10余座大楼居然拔地而起,销售金额上亿元。记者调查发现,这个项目除了没有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建设和销售过程中还乱象丛生。(详见昨日本报A24版) 一个“五证”全无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居然能够一路绿灯地完成从开发建设到公开销售的所有环节,不能不让人感叹它的神通广大。
人们不禁要问,这个有恃无恐的开发商不受人间法规的约束,究竟是何方神圣呢?——一切只缘于这个“亚洲城”项目是沈阳市及皇姑区政府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因为是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当地有关部门不仅对开发商“五证”皆无的违法违规行为放任自流,甚而在开发商取得该地块之初就允许其提高容积率。由此可见,一个能够拉动GDP增长、彰显官员政绩的招商引资项目,在当地政府官员的心目中,具有何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这样的利益权衡取舍下,相关房地产开发建设的法律法规可以肆意践踏,公共利益和民众权益可以置之脑后。 城市房地产开发,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必须遵循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而进行的土地开发和房屋建设行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必须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房产商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逐利是其本质特征,一般而言并不会主动地接受有关法规的约束,积极践行社会责任。这就要求政府职能部门严于履责,对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的市场监管。这种有效的监管,是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乃至开发商自身利益的根本保障。就拿“五证”中的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来说,如果房产商违背城市规划而自行其是,政府对城市建设进行宏观和微观管理的目标就无从企及,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各项建设的协调发展必将陷于混乱无序的状态中,这样的恶果是谁也不愿看到的。 可叹的是,在一些地方官员心目中,推动经济快速增长和谋求政绩的冲动,常常凌架于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之上,因此,在沈阳出现“五证”皆无却能一路绿灯地开发建设乃至公开销售的房地产项目,也就在所难免。“五证”皆无房地产项目“怪胎”的横空出世,既折射出地方政府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缺失,更反映出有关职能部门在严格依法行政、严明市场监管方面的职责缺位。要维护政府公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障公共利益,不摆正发展观念,不将依法行政作为充分发挥政府职能的基本准则,是不行的。中国规划网北京8月18日电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