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由市政公路管理局编制的《天津市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调整方案》已经完成,纳入国家高速公路网的原京沈高速公路、京津塘高速公路等5条高速公路更换新名,部分未正式命名的高速公路也确定了新名。 京津塘等5条高速公路更名 国家高速公路网的本市5条高速公路已完成更名:京沈高速将更名为京哈高速,编号为G1;京沪高速,即原京津塘高速,更名后编号为G2;计划明年开工的京津三通道——京台高速,编号为G3;荣乌高速统一编号为G18;作为长春到深圳高速公路组成部分的唐津高速,更名为长深高速,编号为G25。此次高速公路重新命名后,“一路多名”的情况将不复存在。 无名省级高速公路取新名 天津市高速公路除纳入国家高速公路网的路线外,省级高速公路共计20条,包括:放射线7条,纵向路线2条,横向路线7条,联络线4条,共958.833公里(扣除重复里程)。其中已建成530.108公里,在建144.29公里,未建284.435公里(扣除重复里程)。 7条放射线为津蓟高速、津宁高速、津滨高速、津港高速、荣乌联络线、津沧高速、津保高速。2条纵向路线为海滨高速、塘承高速。7条横向路线为京秦高速、唐廊高速、京津高速、京津塘高速、津晋高速、滨石高速、南港高速。4条联络线为京哈京津联络线和京津京沪联络线、京津联络线、东疆联络线、津汉联络线。 相关链接 高速公路命名 辨识六大规则 本市省级高速公路网绝大部分路线的命名和编号规则与国家高速公路网的命名和编号规则保持一致,但是有个别路线由于国家高速公路网利用部分路段、规划调整继续延伸,以及路线名称已无实际意义或与实际不符等原因,需要重新命名。 规则一:国家高速公路主线及联络线名称由路线起讫点的地名中间加连接符“-”组成,全称为“××-××高速公路”。路线简称用起讫点地名的首位汉字组合表示。如“长春-深圳高速公路”,简称“长深高速”。也可以采用起讫点城市或所在省(区、市)的简称表示。如“北京-哈尔滨高速公路”,简称“京哈高速”。 规则二:城市绕城环线名称以城市名称命名,全称为“××市绕城高速公路”,简称为“××绕城高速”。如“天津市绕城高速公路”,简称“天津绕城高速”。 规则三:国家高速公路网的路线简称不可重复。如出现重复时,采用以行政区划名称的第二或第三位汉字替换等方式加以区别。 规则四:国家高速公路是国道网的重要组成部分,路线字母标识符采用汉语拼音“G”表示。 规则五:首都放射线编号为1位数,由正北开始按顺时针方向升序编排,编号区间为1至9。纵向路线编号为2位奇数,由东向西升序编排,编号区间为11至89。横向路线编号为2位偶数,由北向南升序编排,编号区间为10至90。并行路线的编号采用主线编号后加英文字母“E”“W”“S”“N”组合表示;“E”“W”“S”“N”分别表示并行路线在主线的东、西、南、北方位。地区环线的编号按照由北向南的顺序排列,编号区间为91至99。联络线的编号为4位数,由主线编号+数字“1”+联络线顺序号组成。联络线的顺序号按照主线的前进方向由起点向终点顺序排列。城市绕城环线的编号为4位数,由主线编号+数字“0”+城市绕城环线顺序号组成。主线编号为该环线所连接的纵线和横线中编号最小者。 规则六:省级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与国家高速公路网的衔接。其命名和编号规则要求参照国家高速公路网的命名和编号规则执行。省级高速公路网路线编号的字母标识符采用汉语拼音“S”表示。省级高速公路网路线数字编号应当尽可能避免与本省(区、市)境内的国家高速公路网数字编号重复。(中国规划网北京8月13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