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成受访职工的月工资不足2000元;12.8%的职工五年来未涨过工资。昨日,在北京市政协第二十三次主席会议上,一份15页的调研报告显示,北京一线职工收入水平现状是“增长缓慢,长期偏低”。在此基础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企业一线职工收入水平”的建议案。
今年4月,市政协社法委成立了专题调研组,对北京部分行业一线职工收入状况进行了调研。调研范围包括制造业、建筑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商业(批发和零售)等行业,以及顺义、通州、石景山区职工收入相对较低的95家企业,涉及职工3.2万人。调研对象中,71.3%为非公企业,72.4%为劳动密集型企业,50.7%为百人以下的小企业。
会议指出,北京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水平逐步提高,但工资分配不合理,企业内部及行业间工资差距继续扩大;大多数企业一线职工平均工资偏低,众多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职工工资长期停留在较低的水平。收入分配问题中,企业中直接从事生产、销售、管理岗位的一线职工收入偏低,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为此,市政协提出五项建议,包括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应与消费价格指数(CPI)联动、加快工资集体协商立法以及促进企业改造升级等。这份建议案将提交市委市政府参考。
北京工资现状
4成被调研者工资不足2000
2009年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北京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6328元。但市政协调研发现,北京90个行业中,66.7%的行业在岗职工工资低于这个水平,20%的行业在岗职工工资不足该水平的50%。
推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
以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建立。针对中小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难的问题,积极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尽快形成包括北京最低工资标准、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在内的完整调控体系。加大地方有关工资的立法力度,为建立和保障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供法律保障。
最低工资标准与CPI联动
建立最低工资标准与消费价格指数联动的调整机制。当物价部门发布的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超过一定水平时,启动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减轻普通劳动者的税收负担,有效提高普通职工收入水平。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傅沙沙
对话
对话人物:侯小丽(市政协委员、市政协社法委副主任)
“调研主要关注中低端劳动者”
新京报:请介绍下这次工资调研的背景?
侯小丽:工资问题是长期累积下的问题,在每年的市政协提案中都有体现。去年由于经济危机等因素,北京未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收入因此受到一定影响。因此,今年年初的全会上,部分委员联名提案建议提高工资水平。近期,社会上也出现了如“富士康”等现象,反映出职工收入问题亟须解决。因此,市政协决定开展调研,共有42个委员参加了摸排。
新京报:此次调研有什么特点?发现哪些新问题?
侯小丽:这次我们避开了高端的劳动群体,着重了解中低端的劳动群体,这么做主要是想“扩中”和“提底”,同时这部分的收入矛盾也是最尖锐和急迫的。从调研成果来看,在分析原因方面,这个报告比过去要更系统全面。我们感觉,在解决低端劳动群体收入水平的问题上,光靠政府设置最低工资标准显然不够。比如,金融业和餐饮业之间的差距很大,如果单独用一个标准调控显然不行。我们建议政府有个兜底线,各个行业有自己的标准,并且在二者指导下进行工资协商。
另外,统计不全也是个问题,目前体制外的劳动者只是抽样统计,数据不准。这个现象在全国都很普遍,人保部的数据显示,全国只有1.1亿职工被纳入统计范围,未被纳入的有2.7亿之多。
新京报:行业各自设工资标准,是否会形成阶层差距?
侯小丽:各个行业还是应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比如劳动定额和劳动特点,发挥行业协会和行业工会的作用,来制订符合该行业的工资标准。
新京报:除了发挥企业和行业协会的作用,政府应该做什么?
侯小丽:目前政府的问题更多是认识方面的,觉得解决工资问题只需要市场发挥机制,而忽略了自己应承担的责任。现行法规只说要涨,没说不涨怎么办?要扭转政府的观念,首先要明确不涨工资怎么处理?给地方政府出台的规定赋予刚性,并将收入增长指标与政府官员政绩考核挂钩。
被调查企业中,44%的职工工资不足2000元,其中,一线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670元(含加班、提成),食品加工、服装加工行业一线职工平均收入为1274元、1326元,仅为全市平均工资水平的25.7%和28.2%。
12.8%职工五年没涨过工资
在市政协调研的企业中,一线职工2008年工资平均增幅12.9%,与同期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幅21.1%相差较远。
调查中,12.8%的职工反映,五年来未涨过工资;2009年23.6%的职工工资收入还有所下降。这使他们感觉政府公布的平均工资涨幅只是“假象”,掩盖了不同行业、企业之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事实。
将最低标准当“标准工资”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最低工资规定》规定,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应在地区月平均工资的40%—60%之间。而北京最低工资与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比率,多年来一直低于上述标准。2000年-2008年,北京职工平均工资的平均增速为13.95%;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长速度为8%;最低工资标准与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比例由31.43%下降到21.47%。
调研显示,部分企业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职工“标准工资”;一些企业将职工自缴社会保险费或福利待遇并入最低工资,使职工可支配工资收入低于最低标准。
高管工资高出生产工人5倍
被调研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工资水平远远高于其他岗位,且增长速度较快,其2009年的工资水平比2008年增长25%,绝对值增长35644元,达到了生产服务人员的25倍。高管人员与生产服务人员收入差距,由2007年的4.37倍扩大到2009年的5.78倍。
建议
报告指出,造成北京收入分配现状主要有几方面原因:政府忽视保证收入分配公平的责任,放任企业“利润挤占工资”的不当做法;工资分配缺乏明确法律法规;职工在收入分配过程中缺乏话语权。在此基础上,报告对改善工资现状提出了建议。
涨工资应与领导考核挂钩
在调研结果的基础上,市政协社法委提出建议,将收入分配调节问题作为独立部分,写入北京市“十二五”规划,并列出明确的时间表,使最低工资标准逐步达到北京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40%。同时,呼吁将职工工资收入增长作为对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考核目标,制定以提高低收入职工收入水平为目标的工资增长计划。
6提案市政协今年重点督办
本报讯 (记者傅沙沙)6件提案进入了今年北京市政协主席重点督办的范围,昨日,北京市政协公布,这些提案涉及养老、城市建设、文物保护和医疗等多个领域。
其中,《关于推动北京养老服务体系社会化进程的提案》建议,在养老社会服务中加上志愿组织等成分,发挥社区组织的优势,改“集体养老”为“就地养老”,并提倡“花钱买服务”的消费理念等。
针对近年来医疗机构频繁出现,严重影响医院正常诊疗秩序、侵害患者医疗权的问题,重点督办提案《关于保障患者就医权,尽快出台医疗机构治安防范规定的提案》建议,尽快出台北京市医疗机构治安防范规定。
部分今年重点督办的提案
《关于推动北京养老服务体系社会化进程的提案》
《关于加强对北京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组织协调领导的提案》
《关于以发展信息服务业为重点,带动北京市生产性服务业快速发展的提案》
《关于建设世界城市,保护北京地下文物尽快立法(条例)的提案》
《关于保障患者就医权,尽快出台医疗机构治安防范规定的提案》等。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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