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降低房价,效果根本就不明显。何也?因为这些政策大都是隔靴搔痒,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窃以为,要降房价必须先降地价,否则,就是瞎子点灯——白费蜡。 昨天,南京市国土局发布了今年第三号“收地令”,2007年底成交的一幅仙林地块因长期欠缴土地出让金,被收回了土地使用权,并没收开发商缴纳的1.065亿元定金。今年2月和3月,南京分别收回了仙林与宁南的两幅地块,没收定金2.46亿。(7月3日《扬子晚报》) 此举的确大快人心,群众为此拍手称快。然而,我却有两个疑问:一是没收的定金如何花费?假如这笔钱成为了“小金库”、“唐僧肉”,那就是天大的悲哀。这笔钱应该用到老百姓的身上。二是收回的土地如何处理?假如这些土地继续拍卖,价钱越高买房者受到的伤害就越重,因为羊毛出在羊身上,开发商自然会把巨额的投资转嫁到买房者身上。这些土地应该用在建设经适房、廉租房上。我这样的提议会有人听从吗?房顶上贴告示——只有天知道了。 要想降低房价,就必须弄清楚房价高涨的原因:首先,土地市场实行“招、拍、挂”。政府部门看上去是“廉政”了,GDP上去了,政绩也上去了,结果是开发商赚取暴利,老百姓买房就难于上青天了;其次,房地产行业过热。如今,有多少家房地产公司销售额超过一百亿,有多少家上市公司的市值超过一千亿呢?如此超速发展必然要依靠高房价来支撑;再次,城市土地资源短缺。城市建设用地稀少,住宅建设用地更少,农村人口每年以亿为单位进入城市,房价岂能不高呢? 在我看来,各级政府将关系民生的住房问题完全推向市场,是最缺乏人性之举,无疑是把群众往火坑里面推。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资本嗜血的本性,在房地产市场上暴露无疑,任何钻到房产市场里的资本无一不是为了追求暴利而来的,而房地产市场虽说是市场化,但是却有着根深蒂固的垄断性质,资本为了增值,开发商就会拼命地让房子涨价。老百姓挣的钱永远跑不过房价的上涨,这是由房子的需求属性所决定的,房子具有不可替代的消费价值,群众即使买不起也得硬着头皮买。开发商成为了盘剥老百姓的急先锋,各级政府才是幕后的始作俑者。 古人云:“非不能也,实不为也。”诚哉斯言!各级政府要降房价其实很容易,只要把地价降下来了,房价自然就降下来了。有些官员为了自己的“乌纱帽”,哪管群众的“安乐窝”呢?主人不能任免、监督公仆,这种现状就不会改变。呜呼哀哉,夫复何言!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