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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规划办推行审批“全程阳光”

时间:2013-09-19 09:45来源:中国规划网 作者:张娜

    为了充分尊重民意,全面接受社会监督,近年来,沭阳县规划办积极推行规划公示制度,将审批权力全程置于“阳光”之下。
    一是批前公示。对重大建设工程及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充分了解和尊重民意,公示意见和建议将成为规划审批的重要参考。
    二是批后公示。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审批以后,规划办监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示牌》立于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将批准的规划方案图及各项指标、举报电话等向社会公示,让公众了解工程规划情况,监督规划实施,不仅有效地遏制建设单位随意变更规划方案,而且能够防止建设工程 “长高、变胖”,同时也防止开发企业利用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
    三是规划调整公示。变更规划许可内容,必须先行公示,征求社会的意见,公众无异议后予以批准,并履行相关变更手续。(张娜)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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