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厅8月27日公布了《广东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征求意见稿)(下简称《规划》)。《规划》分析了广东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面临的挑战,并制定了明确的整治目标。市民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向省国土厅反馈意见。 《规划》指出,广东省的土地类型多样,有利于多种经营和综合利用,但土地可垦率低,人均耕地少。2010年全省耕地面积(含可调整地类)312.47万公顷,人均耕地0.03公顷,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3,远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人均耕地0.053公顷的警戒线,人地矛盾问题尖锐;土地利用效益和经济发展地域差异明显,珠三角平原地区的土地开发利用强度(即建设用地规模占区域土地总面积的比例)最高,为16.14%;农用地特别是耕地整体质量不高,分布零散、排灌设施不完善的耕地所占比例较高,且由于受矿产开采、工业生产污染及自然灾毁,还有一部分耕地未能及时复垦。 《规划》显示,据全省地力监测结果表明,随着城市建设和工业的发展,工业和生活“三废”排放量不断增加,造成农田污染面积不断扩大,程度不断加重;珠江三角洲部分地区有15%以上的耕地已不同程度遭受重金属的污染,个别地区有20%~40%的灌溉水受到汞、铬、氟化物的污染。由于长期以来的资源粗放利用,导致了全省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比重大,一些地区村庄散乱、闲置现象较为严重;部分地区城镇工矿建设利用平均效益不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较低。局部地区水土流失、坍塌等自然灾害多发,影响了当地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