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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

时间:2012-08-17 16:13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为之

  昨日(8月15日)下午,第二届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市政府礼堂举行。会议回顾总结了首届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的工作情况,明确了第二届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组成并聘任了委员。广州市市长、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主任陈建华出席会议作讲话。陈建华强调,新一届规委会要认真履行职能,切实提高城市规划水平。要充分发挥专家在规划决策中的作用,并采取公示、听证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各阶层对城市规划的意见,逐步建立多层次的规划参与制度。副市长、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副主任王东,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规委会”)及其主任委员会委员,下设城市交通及市政设施委员会、建筑环境与文化艺术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市政府秘书长周亚伟主持。

  陈建华首先对获聘的委员表示了祝贺和感谢。他表示,回顾这些年来广州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发挥了重要引领和控制作用,特别是规委会依法加强了规划审议,营造了良好的城市环境。2006年第一届规委会成立以来,先后召开了80多次会议,审议了400多个议题,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制度保障。

  陈建华强调,新一届规委会要认真履行职能,切实提高城市规划水平。一要切实加强对城市规划的审议。要按照《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组成及议事制度》组织召开全委会或者专题会议定期研究城市规划工作,特别是对涉及和影响城乡发展大局的重要项目,要以对历史负责,对市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先进行专家论证与审查,从严把关,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二要充分发挥专家在规划决策中的作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把专家的作用发挥好,把专家的意见吸收采纳好,也希望各位专家委员“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切实把好城市规划关。三要建立公众广泛参与规划的工作机制。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遵循“政府主导、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的公众参与制度。除了公众代表委员直接参与规划的审议外,还要采取公示、听证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各阶层对城市规划的意见,逐步建立多层次的规划参与制度,做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

  陈建华指出,当前,广州城市总体规划基本确定,南沙新区等重点地区规划基本完成。下一步主要把精力放在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发展专项规划编制上。要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更加注重凸显城市个性,坚持彰显和谐便民,加强城际、省际规划对接。

  全体会议结束后,陈建华主持召开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2012年度第一次会议,就具体事项进行研究审议。

  新闻链接:第二届规委会三大调整

  1.组织架构调整。首届规委会由城市规划委员会及其下设发展策略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构成。第二届规委会取消发展策略委员会,增设主任委员会和专家顾问小组,并新增规委会下设的城市交通及市政设施委员会。

  2.委员的调整。规委会委员由政府委员、专家和公众代表委员两部分组成。政府委员从实名制调整为席位制,委员资格与相应岗位挂钩,若人员人事变动,委员将自动更替。专家和公众代表委员在原有界别和专业方向基础上,增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历史文化、市政规划、交通工程和城市建设相关企业代表等界别或专业方向的委员候选人。调整后,第二届规委会的委员总数由首届的93人减少至80人。

  3.修订《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议事制度》。一是突出地方特点。在《议事制度》涵盖规委会议事所有环节的同时,强化了公众参与的地方特点,在全国同等城市中处于领先地位。二是增强可操作性。增设政府委员的席位制、候补委员替补出席制以及会议召集人、委员聘任期限等条款,增强可操作性。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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