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建设规划将有量身定制的标准。记者昨日从武汉市政府法制办获悉,武汉市将制定建设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目前该规定征求意见稿已经在武汉政府法制网(http://www.whfzb.gov.cn)公布,该规定出台后,武汉市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报建、审批、施工都要按照规定进行。 1 市政管线: 主城区内禁止新建架空线路 对于市政管线,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城市道路红线内的各类市政管线应与道路同步敷设,同类管线应尽量合并敷设。城市道路红线外新、改建市政管线,应充分结合既有及规划绿化带、铁路、河道、廊道等用地进行建设。 主城区内禁止新建架空的通信、电力及其他市政线路,现有架空线应当结合道路改建入地敷设。新建、改建、还建各类通信管线,应按照节约城市道路空间资源的原则,根据需求统筹合并敷设。 2 过街设施: 主干道人行过街设施间距不大于400米 武汉市人行过街设施分为人行过街横道、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城市快速路、主干道人行过街设施平均间距不应大于400米,次干路、支路人行过街设施平均间距不应大于250米。 一般天桥净宽不小于3米,地道净宽不小于4米,梯(坡)道净宽不小于2.5米,困难条件不得小于2米。人行地道净空宜不小于3米,一般不应小于2.8米,困难条件不得小于2.5米。人行天桥、地道规划设计应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无法满足时应增设垂直升降梯。 3 交通工程: 公交停车场应设置在二环线以外 意见稿拟定,快速路和主干路红线控制宽度均为50至70米,次干路红线控制宽度为30至50米,支路红线控制宽度为15至30米。红线宽度40米及以上道路的公交中途站应设置港湾式公交车站,港湾式车站停靠区宽度不小于3米,特殊困难条件下不小于2.5米。具有机动车通行功能的公共通道最小控制宽度不少于6米。 公交首末站应并与长途客运站、火车站、客运码头、航空港及其他公共交通方式相衔接,首末站应设置在城市道路红线以外,每处用地面积不小于1000平米。公交枢纽站应设置在客流集散量大、多条公交线路交会处。 公交保养场、停车场应设置在二环线以外,停车场宜与首末站、枢纽站、保养场合建,用地面积可按每辆标准车120平米计算。各类公交场站设施出入口宜分开设置,且距离城市道路交叉口、人行天桥、地道口、桥隧引道不小于50米。 4 建筑设计: 低层联排住宅底层禁设私家花园 按照该规定征求意见稿,武汉市低(多)层联排住宅设计不得在底层设置私家花园,不得设置住户独立使用的地下室,相邻套型至少共用一处山墙且共用部分标高贯穿至屋顶部分。 办公、酒店建筑设计应按要求设置相关配套服务用房。办公建筑应按层集中设置公共卫生间,公共卫生间至办公室的最远距离不应大于50米,办公建筑内设置单元式办公空间的,其建筑面积总和不得大于办公总建筑面积的50%,不得设置飘窗和外挑式、开敞式阳台。除集中设置的食堂或餐厅外,不得设置燃气管道。 5公用设施: 垃圾转运站与相邻建筑最小间隔10米 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新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距主城规划建成区应大于5公里,距外围组团、城镇规划建成区应大于2公里,距农村居民点应大于500米。 新建生活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日转运量小于150吨的,与相邻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绿化隔离带宽度不小于5米。生活垃圾日转运量大于150吨小于450吨的,与相邻建筑间距不小于15米,绿化隔离带宽度不小于8米。生活垃圾日转运量大于450吨的,与相邻建筑间距不小于30米,绿化隔离带宽度不小于15米。 主城区内不得新建一级加油站、一级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和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新建天然气门站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米,距重要的公共建筑不宜小于50米。 6停车设施: 停车场出入口不可沿主干路设置 意见稿提出,停车设施位置及数量根据停车容量交通组织确定,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其净距应大于20米。停车泊位小于50辆时,可设一个出入口,但应满足双向行驶要求。停车泊位大于500辆时,出入口不应少于3个,并应当单独设置人流专用出入口。 停车设施出入口不宜沿城市快速路、主干路设置。出入口距离人行天桥、地道口、桥梁隧道引道不少于50米,距离城市道路交叉口距离不少于50米,停车设施地下出入口距离城市道路红线不少于7.5米。单向通行的净宽不应小于5米,双向通行的不应小于7米。还应设置残疾人停车泊位。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