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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居民医保待遇下月提高

时间:2012-06-25 15:26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金紫娟

  从下月起,湖州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将有所提高,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从此前的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300元。
  参保城镇居民的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统筹的待遇也有了提高。一类是未成年人和18周岁以上全日制在校学生因病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符合规定的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方式从此前分四段支付调整为分三段支付,第一段医保基金支付比例调整为:起付标准(300元)以上至1万元(含1万元)部分,从此前的60%提高至70%;1万元以上至3万元(含3万元)部分,支付80%;3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支付90%。另一类是成年人因病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符合规定的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调整为:起付标准(1000元)至1万元的(含1万元),支付比例由此前的60%提高至70%,1万元以上至3万元(含3万元)部分,支付70%;3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支付80%。 (金紫娟)
   (编辑:赵岩)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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