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委员会换届 市民可报名加入
时间:2012-06-15 11:55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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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一届的广州市规划委员会委员换届工作昨日启动,符合聘任资格条件的市民可通过所属社会团体或单位书面推荐报市规委会办公室。据了解,广州市规委会委员共3个类别95人,城市的一些重大规划须有2/3以上(含本数)与会委员的同意方可通过。
去年共审议113项议题
市规划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对城市发展战略规划、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修改方案、城市设计方案以及城市重大项目的选址进行审议;对各层次的城市交通及市政设施专项规划、研究等进行审议;对城市重点地区的城市设计方案、景观设计方案、建筑物、雕塑、构筑物等设计方案进行审议等。
规委会是市政府进行城市规划决策的议事机构,实行委员会议事制度,受市政府委托对规划草案及城市规划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及表决,表决通过后报市政府审批。
城市规划委员会和发展策略委员会审议法定规划时均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表决,须有2/3以上(含本数)与会委员同意方可通过。
近年来,规委会的工作日益完善,社会各界对规委会工作日益关注,规委会开会的频率不断增加,2011年共召开18次会议审议113项议题。
市民可通过单位推荐报名
规委会首批专家和公众代表委员于2005年通过社会公开推选方式产生,2006年规委会成立后便正式开展各项审议工作,至今任期已满5年。根据有关规定,规委会委员换届与政府同步进行。
规委会委员由政府委员、专家和公众代表委员两部分组成。城市规划委员会现有委员33人,下设发展策略委员会委员32人,建筑环境与文化艺术委员会30人,共计95席位。无论是委员人数还是每次会议的参会委员人数,专家和公众代表委员按规定均须超半数以上。
市规委会委员的聘任资格规定,需要是熟悉本市情况的广州市居民;爱国爱民,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热爱城市规划和建设事业,敢于坚持原则,积极维护公共利益,勇于承担委员应有的社会责任;承认和遵守市规划委员会的各项章程,能按时参加委员会各项会议;具备城市规划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资格者优先。
从即日起,符合广州市规委会委员聘任资格条件的个人可由其所属社会团体或单位书面推荐报市规委会办公室。
(编辑:赵岩)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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