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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又好又快

时间:2012-06-04 10:40来源:黄河新闻网 作者:为之

    核心提示
    5月3日,记者从全国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山西汇报会上了解到,截至5月底,全省新开工建设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11.67万套,开工率为国家下达任务的41.3%,含续建项目在内的城镇保障性住房基本建成8248套,竣工2083套,完成投资68.66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进展顺利。
    1 目标:建成33.23万套
    2012年,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33.23万套,计划完成投资400亿元。其中,国家下达我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为28.23万套,竣工7.11万套,计划申请国家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5万户。为进一步加快保障房建设,确保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的建设任务,我省自加压力,向各市分解下达2012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33.08万套,超过国家计划4.85万套。截至5月底,全省新开工建设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11.67万套,开工率为国家下达任务的41.3%,含续建项目在内的城镇保障性住房基本建成8248套,竣工2083套,完成投资68.66亿元。第一批下达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99万户,已开工4316户,竣工60户,完成投资0.49亿元。
    2 质量:每10天一次大检查
    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工程的质量合格,省住建厅专门印发了《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厅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督检查办法》,其中规定了项目部、施工企业和省、市、县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保障性住房检查的频次和内容。
    《办法》要求,各施工项目部每天对所承建的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进行一次自查,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每10天对本公司承揽的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设区市、县(市、区)质量监督机构每月对本级直接管理的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进行一次普查,各设区市质量监督机构每季度对县(市、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进行一次抽查,省级质量监督机构每半年对全省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进行一次督查,督查率不得低于工程总数的二分之一。
    同时,还建立了定期检查制度和“谁检查、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有效规范了质量检查行为,强化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3 措施:经常性开展质量检查
    在继续深入推行工程质量巡查制度的基础上,上半年,我省住建厅组织开展了两次大规模的保障性住房质量管理检查。2月12日至16日,国务院督查组对我省保障性住房分配及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了为期5天的实地检查,对我省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3月5日至15日,省住建厅联合省监察厅组成检查组,对我省7个未接受国务院督查组检查的设区城市进行了保障住房分配及质量管理实地督导检查。另外,从3月份开始,分企业自查、县级检查、市级抽查、省级督查四个阶段,开展了全省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及市场监督执法大检查,对11个市在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进行了督查,共督查保障住房项目248个,检查内容23791项,下达执法文书49份。
   (编辑:赵岩)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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