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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香坊区“成高子”将打造旅游名镇

时间:2011-10-13 09:06来源:中国规划网 作者:张诚文

    中国规划网哈尔滨10月13日电 记者张诚文 记者近日从哈市香坊区政府获悉,12日,香坊区成高子镇地段棚户区改造项目正式启动。
    ▲征地范围——该项目位于成高子镇中心区域,区域内有通往伏尔加庄园的重要道路。项目涉及被征收人2019户,征收面积18.1万平方米。该区域净地后将拓宽现有道路,修建绿化景观,建多栋高层和多层居民楼,改变现有旅游通道的脏乱差局面。同时,该项目将助力香坊区打造成高子旅游名镇。
    ▲补偿标准——该项目签约期限自10月12日起至11月12日止。具有合法产权证照的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自签订协议之日起7日后,由本人持货币补偿协议、身份证、名章到指定银行领征收补偿款。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按照建筑面积“征一补一”,就近上靠安置户型方式执行。上靠安置户型与原房建筑面积差额部分,被征收人可按综合建设成本交纳购房款。
    ▲安置地点——该项目所涉及的被征收人未来将回迁原址,安置用房总层数为18层以下高层和多层的住宅。多层及多层以下住宅房屋产权调换为高层住宅房屋的,按照被征收住宅房屋就近上靠标准户型建筑面积,除以1.45换算得出使用面积,以此为基础设计并建设高层住宅房屋。被征收人上靠标准户型并享受奖励优惠政策后仍想增购房屋面积的,增购房屋面积后不超过90平方米户型的,增购面积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600元交购房款。超过90平方米户型的,超出面积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000元交购房款。
    ▲奖励政策——该项目实行搬家奖励政策。在协议约定时限内完成搬迁的被征收人,以一个合法产权证照为一户,每户奖励12000元。在协议约定时限内完成搬迁的被征收人,经被征收人自愿申请可在安置房屋标准户型的基础上按商品房优惠价格增购商品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商品房优惠价格为3300元/建筑平方米。在协议约定时限完成搬迁的楼房被征收人,可按该地段总层数18层以下综合建设成本价2610元每平方米再购买建筑面积10平方米。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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