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规划网
登陆 | 注册
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焦点 > 各地快讯 >

厦门力推规划事项“零审批” 提高规划行政审批效率

时间:2010-11-24 09:24来源:中国规划网 作者:王艳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好“五大战役”和市委、市政府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建设战略部署,根据于书记调研汀溪、新圩试点小城镇建设时提出“提升观念、多头并进、转变职能、简化程序、合力推进、提高效率、提高层次、务求实效”的指示精神,经我局提高规划行政审批效能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新一轮提高规划行政审批效能的专项工作,以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升规划审批效能。我局将分阶段对建设项目的审批进行简化改革,第一轮的规划行政审批改革拟对重大重点建设项目等四个规划行政审批事项实行“零审批”制,实施措施如下:
    一、重大重点建设项目、“农转用”项目实行跨越式办理——“先办证”的跨越办理方式
    凡属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决定的重大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土地收储的“农转用”项目,办理方式由原来的先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需待取得设计方案完成并经审核后再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审批程序调整为经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确定规划选址后我局即先予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建设单位申请后,由我局重点项目专职代办人员进行代办,建设单位直接在我局驻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的规划服务窗口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以便于建设单位提前开展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
    二、“招、拍、挂”项目直接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凡属“招、拍、挂”项目经建设单位摘牌后建设单位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企业营业执照到我局驻中心规划服务窗口直接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规划许可延期事项直接加盖延期专用章
    建设单位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在符合我局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在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前一个月,持原证到我局驻中心的规划服务窗口直接加盖建设项目延期专用章。
    四、建设工程±.00验线报备事项采取即时报备制
    建设单位施工至±.00时,持我局规划网站公布的相关材料到驻中心的规划服务窗口报备,窗口人员即时予以报备。
    以上规划“零审批”事项自2010年10月25日起执行,我局将以此为契机,着力形成简化审批程序、提升审批效能的长效机制。中国规划网11月24日电 记者王艳

  (责任编辑:白雪松)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