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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召开完善城市功能突出城市特色动员大会

时间:2010-05-13 13:04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中国规划网哈尔滨5月13日电(记者 王艳) 日前,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确立的新的城市发展战略,科学调控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强度,弘扬城市风格,再现欧陆风情,打造“功能好、形象佳、交通畅”的现代化大都市,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哈尔滨市完善城市功能突出城市特色动员大会。

    市委常委、副市长王世华同志出席本次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建设厅副厅长庄严同志莅临会议并作指导讲话;市政协副主席、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魏伟同志出席会议;国家建设部派驻哈尔滨市城乡规划督察员应邀列席会议。会议由市城乡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俞滨洋同志主持。 

    会上,市城乡规划局倪大鑫副局长宣读了《哈尔滨市完善城市功能突出城市特色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王宏新副局长对《方案》及有关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省建设厅副厅长庄严同志肯定了我市在规划管理方面的做法,提出应尽可能降低中心区的开发强度,并对我市的规划建设管理提出了希望。
 
    市委常委、副市长王世华同志强调指出,市政府召开本次会议的主题就是降低城市开发强度,完善城市功能,突出城市特色:一是要降低开发强度。针对老城区城市功能不健全,停车设施不足,建筑特色不鲜明,绿化和开敞空间不足等问题,尽量降低中心区开发强度、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等指标。在老城改造中,城市中心区原则上“只拆不建”或“多拆少建”,尽量不建或少建住宅项目,进一步调整中心区功能布局,促进城市中心区功能优化;二是要突出城市特色。围绕突出城市特色,力求通过规划建设实践,通过城市设计手段,实现老城区再现欧陆风情,新区体现“现代、大气”和简约欧式建筑风格特色。建立长效机制,开展“哈尔滨市十优规划建筑”和“十差建筑”年度评选活动,奖罚分明,充分体现我市建筑风格特色和延续历史文脉;三是要完善城市载体功能。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哈尔滨市居住区公益性服务设施管理暂行办法》、《哈尔滨居住区公益性服务设施配建标准》、《哈尔滨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和公共停车场(库)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和即将出台的《哈尔滨市建筑容积率及相关内容管理规定》、《哈尔滨市城市设计管理办法》,通过规章制度落实,确保城市载体功能不断完善。此外,王世华副市长还要求,要按照《方案》精神,集中时间,采取多角度、深层次、集中性的宣传活动,营造落实这项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各级责任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各司其职,规划部门严把“入门”关,批后监管长抓不懈,全方位确保我市完善城市功能突出城市特色工作的贯彻落实。

    市直有关部门、市规委会成员单位领导,各区政府主管城建工作的副区长,各相关建设指挥部负责同志,在哈部分规划设计单位、建筑设计单位代表,在哈部分开发建设单位代表,市城乡规划局副处级以上干部代表也参加了本次会议。

  (责任编辑:玮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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