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周宵鹏 针对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在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河北省政府近日就落实整改情况向河北省人大常委会递交了相关报告,全省11个设区的市目前已启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并对建设单位的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2014年10月至11月,就全省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和《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情况,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各类各层次规划之间缺少有效衔接,可操作性差;不同功能区用地开发强度管理比较粗放,特别是旧城改造居住类项目建设密度过大,居住环境质量不高;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改、土地使用性质的调整等强制性内容不规范;城镇建设缺乏文化内涵,“千城一面”现象比较突出;对建设单位批低建高、批少建多、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不到位,存在以罚代管现象。针对这些问题,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河北省政府提出多条意见和建议。
在落实整改过程中,河北省政府严格落实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要求,修编河北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各地有序开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出台了《河北省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管理规定》,明确不得以政府会议等形式代替法定程序,增强规划刚性,并严控居住用地开发强度,统筹中心城区改造和新城新区建设,改善人居环境。针对“千城一面”现象,河北省政府明确城镇景观结构和特色空间总体框架,将建设100个特色街区和100个风貌建筑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尤其注重提高滨水地区规划建设水平。对建设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现象,河北省政府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对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处违法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