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 要落实新型城镇化战略,形成城市发展新格局。要加强规划统筹,高标准编制和实施“十三五”规划。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多规合一”,强化规划实施管理,合理确定各行业用地比例,将全市各领域发展目标统一到共同的城市空间上来。
——摘自市第六次党代会报告 作为深圳第一个功能新区,光明新区真抓实干,肩负起国家、省、市赋予的新使命,努力打造现代化国际化绿色新城。近年来,新区先后获得“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国家绿色建筑示范区”、“全国首个低影响开发雨水综合利用示范区”、“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全国首批社区基金会试点”等国家级示范试点项目。2014年12月,新区又成功入选“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综合试点”。至此,新区已承担七项国家级改革试点任务,将为全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作出更大的贡献。 三级智力支持体系 献计城镇化建设 2014年12月,新区正式获批成为国家首批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之一。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新区决定借助国家智库献计城镇化试点工作,安排有关部门寻求与多家研究机构开展交流和合作。 经过认真研究,目前已基本形成了由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广东省社科院、深圳社科院组成的国家、省、市三级智力支持体系,并与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签署了5年战略合作协议。在宏观战略层面和微观实践方面,指导协助新区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据了解,该中心将为新区提供新型城镇化信息快报,包括国家相关部门关于新型城镇化的最新政策和相关试点项目、全国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以及该中心对相关政策和经验的解析。该中心还将给新区举办两场政策解读会,帮助新区与国家部委有关试点项目对接,组织新区相关工作人员到全国相关试点地区和国外城镇化典范地区学习、调研。 建立系列保障机制 确保新型城镇化落地 “开展新型城镇化建设综合试点工作,任务非常艰巨。完成这些任务,必须建立一系列保障机制,包括政策保障、规划保障、项目保障、政府监督保障等等。”新区发展改革研究中心有关负责人说。 在政策方面,应建立完善的新型城镇化试点发展政策框架,研究制定鼓励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激励政策,设立新型城镇化发展专项资金,稳步有序地推进各项建设任务。建立和完善光明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体制机制保障体系,实施顶层设计、规范化运行、法制化约束,保障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规划方面,贯彻规划引领理念,突出人的城镇化、有质量的城镇化,以“十三五”规划为契机,编制《深圳市光明新区新型城镇化综合发展规划》,试点多规融合,实现国民经济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生态文明规划“四规合一”。注重引入市场化、国际化的专业力量,广泛动员民众参与,构建以综合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及产业、交通、生态等专项规划为承接的立体规划系统。 在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建设的重点工程和示范项目中,要建立新型城镇化项目库,对重点项目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阶段目标。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组织推进一批改革创新类项目以及市政基础、城市建设、社会民生、产业发展等领域重点建设类项目,全面驱动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 印发实施工作方案 全面启动试点工作 万事俱备,重在抓落实,今年光明新区将启动新型城镇化试点建设工作。新区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今年4月,新区已印发并实施《光明新区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计划在5月份召开新区新型城镇化工作大会,正式发布实施方案,明确主要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调动各单位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全面启动城镇化试点各项工作。 该负责人表示,计划上半年启动《光明新区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30)》编制工作,通过规划来统筹指导未来几年新区的试点创建工作,研究提出与新型城镇化相配套的规划、建设、管理与评价等标准体系。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建设是新区试点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目前新区有关部门正联合深圳市标准院积极申请国家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预计近期将正式成为全国十个试点城区之一。深圳市标准院已起草了《光明新区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建设方案》,目前正在修改完善,下一步将根据方案推进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
该负责人表示,依托新区国家层面五大战略合作机构,积极整合各方面专家资源,组建新区新型城镇化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10名左右国内外相关领域知名专家,作为新区长期顾问。今年第二季度,争取组织召开一次“光明新区发展定位和发展战略”专家研讨会。计划在今年上半年与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联合举办一次新型城镇化国际论坛,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为新区新型城镇化工作出谋划策。本报记者 宋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