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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别忘保护“采光权”

时间:2014-09-23 10:00来源:中国规划网 作者:黄仕琼

日前,我市出台规定,明确居住建筑、非居住建筑的间距。根据规定,七层以下居民建筑间距至少9米,八层以上居住建筑间距至少24米。同时,对非居住建筑间距也有标准。明确建筑间距是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更是保障市民“采光权”的重要举措,值得肯定。

城市发展不能以牺牲市民的正当权益为代价。近年来,我市的建筑密度和高度不断扩大,由于缺乏统一的间距标准,由此引发的“采光权”纠纷不断增加,许多市民深受建筑过密之苦,采光、通风、日照都受到一定程度影响,居住舒适度大打折扣。这些都是囿于城市整体规划的滞后,所以确定间距标准可谓必然举措。

建筑物之间的距离,要综合分析通风、光照等因素确定,不同的城市可能有着不同的规范。我市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间距标准,这可以从源头保护市民“采光权”。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还应对采光侵权赔偿标准进行细化规定,让企业或个人自觉地遵守相关规定。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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