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北京市发布《北京市主体功能区规划》,首次设立禁止开发区域,要求严格保护耕地,确保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322万亩,引导各功能区域的差异化发展。 《规划》提出,北京国土空间开发将从外延扩张为主转向优化空间内部结构为主,城市空间在优化中得到适度控制,历史文化风貌得到严格保护,生态空间得到有效拓展。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为322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80万亩,建设用地总量3817平方公里。《规划》提出,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把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并标注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证书上,禁止改变基本农田用途和位置。在禁止开发区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区县间补充耕地指标有偿转让机制。 《规划》首次设立禁止开发区域,区域总面积约3023平方公里,约占市域总面积的18.4%。禁止开发区域共分六类,包括世界自然文化遗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和重要水源保护区。其中世界自然文化遗产6处,自然保护区14处,风景名胜区10处,森林公园24处,地质公园6处,重要水源区3处。 《规划》要求,按照不同功能区域发展定位,科学确定各功能区域开发强度,城市空间、生态空间和农业空间的比例及各类用地规模、土地供应方向,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并标注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证书上,禁止改变基本农田用途和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