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发展应注意的四个问题
时间:2011-12-20 12:56来源:中国规划网 作者: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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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振刚在《北京日报》撰文指出,我国的城市总体上已经具有与时代特征和自身发展水平大体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与供给体系,这从结构上为社会稳定提供了基础保障。也正是因为处于这个拐点上,我们才有条件思考过去难以顾及的一些问题,特别是城市的分类发展问题,而把握规律和分清责任又是其中的核心命题,它有助于减轻被动和减少盲动,使城市发展回归理性的轨道。
第一,一些城市政府过度充当了经济角色却疏忽了社会责任,以致社会问题因积累太多而成为羁绊。社会发展与经济增长是城市面临的两大主题。社会发展着力于生存问题,如就业、住房、环境、交通等,对此政府担负着主要责任;经济增长着力于繁荣问题,主要由市场主体承担。面对经济增长,政府应该后撤一步,集中精力关注发展环境营造和秩序维护。然而,当前的问题是一些城市政府对社会发展与经济增长不加区分和不看时机,该后撤时没后撤,该担当时没担当。本是社会矛盾调解者与仲裁者的政府,却每每因角色混同而使自己成为矛盾的当事者,缺乏中立和难以公正导致事后补偿的代价和造成的影响往往得不偿失。
第二,面对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政府应主要充当“制动”的角色。从城市发展动力的视角看,城市扩张的动力不是来自政府,而是来自新兴产业发展的需求冲击。产业的需求规模决定了城市对人口的吸附规模,也决定了城市的空间规模。面对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政府主要充当着“制动”的角色,其主要责任是调整社会关系,提供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基本服务,进而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在发达国家,工业化与城市化是两个彼此关联但又彼此区别的过程,工业化的主体是产业,城市化的主体是市民和政府,所以城市化中传统的政府在对许多问题的处理上角色多处守势,政府精力始终关注和致力于社会关系的调整与稳定,控制与驾驭市场经济那股“野马之力”;只是在城市发展动力不足时才充当补充动力的角色,同时还要把控好退出的时机,防止因退出迟缓而使自己成为社会问题的本身。
第三,良好的城市管理质量决定着城市的增长方式,而这一点恰恰被一些热衷经济增长的城市政府忽视了。这些城市政府仿佛不直接插手经济就不是发展经济,于是招商引资就成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善于“单击捕鸟”而不善于“筑巢引凤”成为其一大特点。
第四,一些城市的不稳定源自于发展太快。从社会发展的视角看,快是必要的,但如何把握一个度则更为必要。当今不少城市的不稳定源自于发展太快,仿佛每届城市政府的届期都意味着城市发展的终结,强烈的使命感将一切问题都送上了快车道,城市在发展中偏离了快慢相间的节奏,减弱了自洁和自我修复的功能;因太快造成的失衡超越了社会的驾驭能力、调节能力和供给能力。在我国,发达城市担当赶超世界的使命固然精神可嘉,但过快并不能消除发展中出现的所有矛盾;以快求解是一种过于单纯的想法,有时也是一相情愿,必要的节奏放缓和及时处理过快引发的社会矛盾才是持续发展的理性选择。对于欠发达城市而言,分享文明,延续文化,给国家留下一个社会稳定、生态良好和有后发优势的城市或许是“守土有责”、“造福一方”的最大贡献。中国规划网北京12月20日电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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