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小区被建设部授于“全国文明住宅小区”第一名、“优秀示范小区第一名”等称号。规划于1989年完成,总平面设计1991年完成,该小区于1993年竣工(我院承担小区总承包工作)。
项目参加人员:
规划负责人:黄林(兼设计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主要参加人:尹豫生、倪娥、曹玉格、李凤军、刘盛范
莲华北居住小区位于深圳市福田中心区北部。东邻城市游憩用地,南向莲花山公园,西至新洲路,北靠北环路。小区红线面积42.2ha,规划净面积33.4ha。小区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多高层),规划人口2000人。
一、规划结构
1、规划以两个相对独立的小区机动车系统将小区分为南北两个住宅片区及中部服务区,各片区的机动车服务相对固定,减少机动车在小区内不必要的穿行。
2、规划在小区机动车系统之间设置了一条贯穿东西的非机动车景观路,形成小区的东向轴线,在轴线两侧设置公共配套设施及中心绿地,给居民以方便、安全的服务。
3、小区以中心绿地、景观道路及组团空间组成整个小区的公共空间,并和城市公共空间相呼应。规划在小区中心设置1.3ha的小区公共绿地,并沿南北向设置15m宽的绿化带空间和北环路30m绿化带及南面的莲花山公园联系、呼应。各地块之间设置景观步行带空间,作为地块之间、地块与东西、南北轴线之间的空间联系。各地块内设集中绿地空间,给居民提供经常使用的公共场所。
二、交通组织
1、区内设置两条相对独立的机动车道,中间设特殊通道相连,以保证南北片区的机动车交通相对独立,互不干扰。机动车道和各地块之间均有方便的联系,各地块设有独立的机动车出入口。
2、规划在小区中部沿东西向设置一条非机动车的景观道路,两侧设置配套公共设施,给自行车及行人提供安全、方便的交通和服务。除与非机动车景观路相邻的地块外,其余各地块均通过小区公共绿地及绿化步行带和非机动车景观路枝状相连。
3、规划在小区道路入口处设置集中停车场,利于管理,其余不足车位在小区组团内和高层住宅的地下层考虑。
三、公共设施
1、小区公共设施项目及各项指标分别依据福田分区规划及深圳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设置。
2、主要公共设施包括30班中学一所、24班小学两所、托幼两所及相应的卫生、商业等设施。
四、综合指标
1、规划对小区基本地块采用综合指标体系,对各地块的开发建设进行控制和引导,并为小区的土地有偿使用及小区管理提供依据。
2、综合指标详细规定了基本地块的用途、使用面积、用地性质、居住人口、建筑密度、建筑限高、容积率、绿化率、建筑后退、出入口数量及方位、停车位、建筑形式及色彩。
附注:本项目为深圳市第一个试行详细蓝图的规划。规划借鉴香港规划经验,并结合我国以及深圳市特点,在图纸、内容、深度及综合指标体系上作了积极的探索。
(责任编辑:玮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