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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鼓励城市屋顶绿化 出城乡绿化工程实施方案

时间:2010-04-19 20:43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决定启动全省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四绿”工程建设。

  据介绍,省政府向全省印发的《福建省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2年)》称,我省将用3年时间分期实施,争取实现“一年一变化、三年大变样”的绿化目标。到2012年,全省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由现在的35.21%提高到36%以上,绿化覆盖率由38.86%提高到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10.42平方米提高到11平方米以上。     县城规划建成区绿地率由现在的28.3%提高到30%以上,绿化覆盖率由现在的33.12%提高到3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8.12平方米提高到8.5平方米以上。

  值得关注的是,方案明确规定,我省将开展单位庭院和住宅小区绿化美化,鼓励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增加城市绿化量。创新社会造林的激励机制,确保业主投资造林的收益权,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林农兴林致富的积极性。

  此外,我省还将创新义务植树的方式,大力开展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和林地绿地认建认养活动,落实义务植树属地管理,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

  (责任编辑:玮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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