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规划网
登陆 | 注册
当前位置: 主页 > 特别专题 > 低碳经济 >

上海市新建住宅节能省地发展指导意见出台

时间:2009-12-18 14:49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3月3日消息:市政府近日正式批转印发了《关于本市新建住宅节能省地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紧密结合上海实际,围绕“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保”,确定了到2010年全市新建住宅节能省地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它将成为今后一个阶段,着力推进新建住宅节能省地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节地
  在保障住宅适用性的前提下,全市新建住宅与2005年相比套均用地面积减少15%。重点将采取四项措施:一是加强土地供应和规划管理,大力发展中小套型住宅,适当提高郊区城镇和农村住宅的容积率;二是充分利用居住区地下空间,提高地下空间的利用率;三是合理设置住宅配套设施,完善社区“三个中心”,健全相关用地定额标准,推进公建配套设施的集中建设、资源共享;四是加大限制粘土制品应用的力度,争取到2010年城镇新建住宅禁止使用粘土制品。
  节能
  在严格执行新建住宅节能50%国家标准的基础上,2008年试点推进节能65%的标准,2009年全市新建住宅全面执行节能65%的标准。重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以墙体、门窗为重点的建筑围护结构保温隔热要求;二是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大力推进节能型空调,新建住宅选用的空调器能效比由目前的5级提高到2级,同时积极推广高效照明灯具等的应用;三是加大推进力度,走出适合上海的可再生能源利用之路。建立居住区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的认定机制,具备条件的低层、多层住宅,应安装与建筑一体的太阳能系统。同时,因地制宜地推广应用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
  节水
  全市人均居民生活日用水量控制在155升以内。重点是坚持开源和节流相结合、节约优先。采取三项节水措施:一是实施节水产品的认证与市场准入机制,新建居住区全面推广节水型器具;二是严格控制小区人工景观水体面积,落实水景补充水不得直接使用自来水的措施;三是提高雨水和河道水利用率,屋顶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区应积极采用屋面雨水收集利用技术。
  节材
  在建筑废弃物再利用方面,力争实现50%以上的施工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在住宅全装修方面,到2010年,全装修住宅占新建商品住宅的比例在中心城区达到60%-70%,其他地区力争达到30%-40%。主要落实三项措施:一是全面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加大全装修住宅建设的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工程质量;二是积极倡导异形柱框架结构等新型建筑体系和新型材料体系;三是加强建筑材料的回收再利用,提高建筑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程度。
  环保
  在保障居住环境健康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居住区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重点落实三项措施:一是健全居住区污染物减排措施,实现居住区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二是提高绿化环境的生态效应,强化停车场等环保要求;三是综合改善居住区室内外声环境,提高室内空气质量。
  (责任编辑:玮锋)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推荐内容
热点图集
推荐图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