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公布,湖北、湖南、江西三省31市的发展定位明确。
4月16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明确:长江中游城市群的战略定位是打造中国经济新增长极、中西部新型城镇化先行区、内陆开放合作示范区,以及“两型”社会建设引领区。
长江中游城市群是以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为主体形成的特大型城市群,涉及湖北、湖南、江西三个省、31个市,国土面积约31.7万平方公里,承东启西、连南接北,是长江经济带三大跨区域城市群支撑之一。 按《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提出的目标,到2020年,长江中游城市群的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要达到7.5万元,较2014年的4.97万元增长50.9%;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例大于85%,较2014年提高10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3万元,较2014年增长71.3%;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比2014年提高4.5个百分点。 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副司长于合军在4月16日召开的发布会上表示,“长江中游城市群仍然有望保持9%以上的经济增速,正在成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中国经济新的增长极。通过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发展,可以尽快培育形成长江经济带,打造成全国甚至在国际上具有一定影响的经济带、支撑带。” 《长江中游城市群规划》是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出台后,国家批准的第一个跨区域的城市群规划,对于加快中部地区的全面崛起、探索新型城镇化的道路、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针对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三大区域,《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提出,要强化武汉、长沙、南昌的中心城市地位,合理控制人口规模和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增强要素集聚、科技创新和服务功能,提升现代化、国际化水平。 此外,《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还敲定了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具体包括:城乡统筹发展,坚持走新型城镇化道路,强化武汉、长沙、南昌的中心城市地位,依托沿江、沪昆和京广、京九、二广等重点发展轴线;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协同发展;共建生态文明,建立健全跨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联动机制,共同构筑生态屏障;公共服务共享;深化开放合作,等等。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长江中游城市群研究中心主任秦尊文告诉早报记者,湖北应抓好规划的机遇,和江西、湖南一起落实重点任务,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于湖北而言,秦尊文认为,需要从四个方面推进落实: 一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方面,眼下尚未连接起来的地方要连起来,抓紧推进正在谋划的公路、铁路、航道建设。 二是产业协作发展方面,先从容易入手的农业和商贸服务业两方面加强合作,开设更多相关品牌的连锁商店等。 三是在金融方面,希望湖南、江西省的相关银行可以到湖北来开设分支行,加快金融合作。 四是生态文明创建方面,共同治理长江水生态环境,互相密切配合创建生态经济区。 相比湖北,江西的城市群发展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江西省社科院产业研究所所长吴锋刚告诉早报记者,相比湖南和湖北,江西在产业发展、经济发展、城市群演化等方面,仍属于相对落后的阶段。在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建设方面,江西将通过“昌九一体化”,打造聚合发展,将南昌和九江的优势资源集中起来,加强产业结构的层次,增强创新能力,融入长江中游城市群中。 吴锋刚、秦尊文均提及,希望国家层面可以尽快建立实质性的工作机构,来协调和指引城市群的相关建设,统筹三地共同发展。
按《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所述,国务院有关部门还将研究制定支持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的具体措施,在有关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支持。江西、湖北、湖南三省政府则要完善定期会商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完善省际联席会议及工作协调机制,强化联席会议办公室和专责小组职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