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资金的支持对于特色小镇的建设具有很重要的引导作用,各方出台的特色小镇指导意见都有关于资金支持政策的内容。 中央部委资金支持政策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建村[2016]147号)在组织领导和支持政策中提出两条支持渠道: 一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支持符合条件的特色小镇建设项目申请专项建设基金; 二是中央财政对工作开展较好的特色小镇给予适当奖励。 应当说这是中央财政资金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对小城镇建设给予支持,具有十分强烈的导向意义,说明相关部门确实把特色小镇放到了新型城镇化工作的重要地位上。 1、国家发改委资金支持政策 关于特色小镇建设项目申请专项建设基金,实际上在三部委文件出台之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专项建设基金的第19项“新型城镇化”一项里面,有“特色镇建设”这一子项,其他几个子项也与特色小镇建设相关,分别是19.1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地区的中小城市、19.2全国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地区、19.3少数民族特色小镇。 2016年10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规划[2016]2125号)表示将加强统筹协调,加大项目、资金、政策等的支持力度。 2、中央财政奖励政策 文件说了中央财政对工作开展较好的特色小镇给予适当奖励,还没有出台具体办法。 3、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贷款 农业发展银行对于特色小镇响应最早,2015年底就推出了特色小城镇建设专项信贷产品。 中长期政策性贷款主要包括集聚城镇资源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特色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两个方面。 2016年10月1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推进政策性金融支持小城镇建设的通知》(建村[2016]220号)进一步明确了农业发展银行对于特色小镇的融资支持办法。 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组织、推动全国小城镇政策性金融支持工作,建立项目库,开展指导和检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进一步争取国家优惠政策,提供中长期、低成本的信贷资金。 支持范围包括:支持以转移农业人口、提升小城镇公共服务水平和提高承载能力为目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土地住房、基础设施、环境设施、文教卫设施、商业设施、其他; 为促进小城镇特色产业发展提供平台支撑的配套设施建设(生产、展示、服务)。优先支持贫困地区,以贫困地区小城镇建设作为优先支持对象,统筹调配信贷规模,保障融资需求。 建立贷款项目库。申请政策性金融支持的小城镇需要编制小城镇近期建设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相应分支机构提出建设项目和资金需求。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省级分行应编制本省(区、市)本年度已支持情况和下一年度申请报告(包括项目清单),并于每年12月底前提交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同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小城镇建设贷款项目库。 主要省份的特色小镇资金支持政策 1、浙江省 新增财政收入上交省财政部分,前3年全额返还、后2年返还一半给当地财政。 2、河北省 省级财政用以扶持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生态环保、公共服务平台等专项资金,优先对接支持特色小镇建设。 鼓励和引导政府投融资平台和财政出资的投资基金,加大对特色小镇基础设施和产业示范项目支持力度。 省市县美丽乡村建设融资平台对相关特色小镇的美丽乡村建设予以倾斜支持,对符合中心村申报条件的特色小镇建设项目,按照全省中心村建设示范点奖补标准给予重点支持,并纳入中心村建设示范点管理,对中心村建设示范县(市、区),再增加100万元奖补资金,专门用于特色小镇建设。 3、内蒙古自治区 各级财政统筹整合各类已设立的相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特色小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在镇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缴交的基础设施配套费,要全额返还小城镇,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4、辽宁省 研究制定相关配套优惠政策,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支持特色乡镇建设。列入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并可推荐申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镇。省财政通过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支持各地推进特色乡镇建设。 5、山东省 从2016年起,省级统筹城镇化建设等资金,积极支持特色小镇创建,用于其规划设计、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鼓励省级城镇化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加大对特色小镇创建的投入力度。 6、安徽省 整合对特色小镇的各类补助资金。省发展改革委支持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申请专项建设基金;省财政对工作开展较好的特色小镇给予奖补;市、县财政要进一步加大特色小镇建设投入。 7、福建省 新增的县级财政收入,县级财政可以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特色小镇建设。发债企业1%的贴息,省地各承担一半。50万元规划设计补助,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各承担25万元。国家专项、省专项,垃圾污水省以奖代补。 8、甘肃省 省级财政采取整合部门资金的办法对特色小镇建设给予支持。同时采取“以奖代补”。特色小镇建设用地的租赁收入以及小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 9、海南省 《海南省特色风情小镇建设指导意见》(2014年)规定:项目和资金上优先;建议预算安排一定资金;村镇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缴交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全额返还小城镇;部门整合支持。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百个特色产业小镇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府》(〔2015〕88号)规定: 一是设立产业小镇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重点用于产业小镇的产业培育; 二是各方面的财政专项资金(基金)在符合投向的情况下,要向产业小镇的产业发展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倾斜。 新增财政收入部分,省财政可考虑给予一定返还。 10、重庆市 加大市级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投入,调整优化市级中心镇专项建设资金,重点支持特色小镇示范点建设。特色小镇示范点建设项目打捆纳入市级重点项目。 11、陕西省 重点示范镇每年省财政支持1000万元,文化旅游名镇每年支持500万元。 12、四川省 从2013年开始,连续3年,每年启动100个省级试点镇建设。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试点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功能,提升试点镇的承载能力和吸纳能力。市(州)、县(市、区)财政也要安排专项资金,加大投入。 13、贵州省 加强资金筹措:各市(州)、试点县要加大本级财政对小城镇建设发展的支持力度,在年度财政预算时要安排小城镇建设发展专项资金,集中用于支持试点县小城镇建设发展。“财政补助、信贷支持、社会投入”。 14、广西壮族自治区 自治区将整合涉及示范镇建设的相关资金和项目,积极为示范镇争取中央专项和转移支付资金支持。自治区本级资金补助标准为每个示范镇1000万元,示范镇总投资一般不低于2000万元。 15、西藏自治区 自治区财政安排10亿元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工作启动资金。 地(市)、县(区)人民政府要以规划为统领,以基础设施项目、产业项目、民生项目为重点,进一步整合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牧、水利、林业、电力等部门资源,调整资金结构,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加大对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投入力度。 同时,要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支持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充分发挥援藏资金在小城镇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相关报道 建设中国文化旅游特色小镇 面向国内外诚征战略合作伙伴 中国文化旅游与新型城镇化研究院 中国文旅与新型城镇化建设联合体 全球文旅城镇联盟 一、产业背景 虽然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旅游业却逆势增长。国家旅游局公布的《2016年上半年旅游统计数据报告》显示,国内旅游22.36亿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10.47%;出入境旅游1.27亿人次,增长4.1%;上半年实现旅游总收入2.25万亿元,增长12.4%;在巨大的消费市场推动下及有利的宏观政策引领下,通过积极实施“515战略”、“旅游+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绿色旅游发展行动、公共服务和目的地建设行动、旅游产业促进行动、旅游促进创业创新行动等若干强力举措,旅游产业正成为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二、政策依据 为迎接2017国际可持续旅游发展年,通过发展共享经济和文化旅游产业,充分利用社会资本、智力资本等政策资源,更好地贯彻中央关于供给侧改革、十三五规划、“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战略决策,积极配合我国各地区级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战略。为落实2016年2月,中央《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加快发展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鲜明、产成融合、充满魅力的小城镇;落实2016年7月住建部等三部委《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精神,竭力推动特色小城镇开发建设和重点项目投资;更面向战略合作城市文化旅游、小微创新企业和创客,积极打造和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普惠文旅科技众创空间、园区和特色小城镇。 三、合作平台 1、中国文旅与新型城镇化建设联合体:(新华社)中国文化旅游杂志社、中国文化旅游与新型城镇化研究院、中国城市双创推进工程办公室、中国海外控股集团、中国企业家投融资俱乐部,协同中国文化旅游新型城镇化建设联合体的核心成员单位,如中国海外控股集团、泛华集团、中投集团、中交集团、中建集团、国家体育总局中体工程公司、清大国际科教园有限公司等央企国企,以及有实力的知名上市公司。 2、智库与PPP平台:中国文化旅游与新型城镇化研究院由(新华社)中国文化旅游杂志社、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研究院、中央数字电视城市建设频道、泛华集团、中国城市双创推进工程办公室联合主发起的,协同(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航空运动协会、(国家旅游局)第一旅游网、全联城市基础设施商会、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清华大学新兴产业研究中心、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国家发改委)中国投资协会PPP中心、中国基本建设优化研究会优化投资工作委员会、中国书院联盟、中国通用航空(救援)产业联盟、中国商协会合作联盟、中美教育研究院、京师智库、奥体中心(北京)国际体育股份等战略合作伙伴机构,积极搭建“全国文化旅游小城镇PPP投资平台”,系统开展文化旅游产业、智慧小镇、通用航空业和特色小城镇项目的战略规划、双创投资、开发建设,商业模式,国学文化旅游书院开发等。 3、运营主体:全球文旅城镇联盟(北京)经济技术股份公司 四、产融合作 1、产业整合:新型城镇化新政下的一带一路、产城产镇融合、供给侧改革、国学、养生、文体、旅游、通航、物流、电子商务、双创、互联网+、人工智能+…… 2、融资方式:搭建产城产镇融资平台、PPP融资模式、PE/VC与股权融资、产权市场挂牌融资、资本运营与并购重组、项目融资、资产证券化、发债权融资、BOT、BLT、项目对接、商业模式…… 五、合作对象 合作对象:各地市区县人民政府,各类产业园区、文化旅游景区、各特色镇以上政府部门,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战略新兴产业企业和科研单位,投资银行、产业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 欢迎各地政府与投资合作机构,通过联合体平台,借助特色小城镇开发的历史机遇,串起经济新常态之粒粒珍珠,共享共荣,协同发展! 六、合作流程 1、由项目单位协同县级以上政府,委托我院提供专业咨询,并组成项目领导小组; 2、我们院安排专家咨询团队,协同项目领导小组开展前期调研; 3、我们院专家咨询团队负责编制项目战略与总体规划草案; 4、项目领导小组经研究并验收《草案》; 5、由我们院方拟定文化旅游小镇或专题项目开发建议书; 6、向委托方政府发改委(局)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或国家住建部、发改委和财政部报备 7、与项目方或政府、我们院方及文旅联合体进入项目正式招商开发阶段,我们联合体密切合作。 七、联系方式 总召集人:乾泉、王鑫、董承孝、李拥君 秘书处干事:樊效、汪志民 合作热线:18911166578、18911189318、18611757489、010-52409816 电子邮件:522638684@qq.com 官方网站:www.zgghw.org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