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的深圳,同样年轻的东莞。改革开放以来,深圳完成了由一个小渔村到一个国际化大都市的华丽转身,东莞也由一个农业县成长为一个国际制造业名城。30年间,无数怀揣梦想的人从五湖四海来到深圳和东莞。两座同根生的城市,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惑惊人的相似。
5月11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庚率队到深圳考察时提出,东莞在社会管理上要向深圳学习,推行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和事权物权人权下放,整合全市各类城市管理资源,逐步减少管理幅度。
亮点1
力推一级政府三级管理
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领域,深圳其实已经先走了一步。成立特区以来,深圳前后共进行了七次机构改革和四轮政府审批制度改革,率先在全国实施公务员制度改革,率先探索“大部门制”改革和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体制改革……
2008年11月,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提出,深圳计划用五年的时间完成新一轮行政体制改革,到2013年建成全新的公共服务型政府:第一阶段重新界定设置政府职能,整合调整政府机构;第二阶段,创新政府运行机制和模式,完善决策执行监督的运行机制,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第三阶段,彻底理顺市、区、街道事权,逐步将区和街道全部变成政府派出机构,实行一级政府三级管理。
刘玉浦还大胆地提出,在条件成熟时,深圳借鉴香港、新加坡的经验,取消区级政府,改区、办事处为政府派出机构,实现扁平化管理。"
亮点2
“大综管”管出大平安
2007年8月,毗邻东莞的深圳市龙岗区开始推行“大综管”社会管理模式,开始了一种针对外来流动人口多、社会结构复杂地区综合管理的尝试。
该体系以设立区、街、社区三级“大综管”工作中心为平台,以推进数字化城管为支撑,以建立网格化责任机制为基础,通过整合条块力量,形成“指挥是一个系统、防范是一张网络,打击是一个拳头,执法是一个整体,服务是一个平台,管理是一个机制,应急是一支力量”的工作格局。
“大综管”的组织构架为:一是划分工作网格。以居民小组或小区为单位划分网格,将原有公安、城管、计生等各部门划分的网格进行整合,统一到新划分的网格中,形成一个覆盖每一寸土地的新网格。二是搭建工作架构。龙岗区成立“大综管”新格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下辖“六个中心”。在街道和社区也分别建立“大综管”中心,实行“多位一体,综合管理”。三是整合条块力量。根据各社区人口、面积等实际,将整合后的协管人员分配到各社区和网格中去,要求做到“一员多能、一人多责”,“同网同责、同奖同惩”,“平时为掌,战时为拳”的工作格局。四是界定工作职能。各街道、社区的“大综管”中心,以维稳综治工作为主线,将治安管理、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矛盾排查调处、安全生产、查违、清无、计生、禁毒、城管、应急等16类64项基层社会管理职能有机整合,建立事权一致、责权对应的工作体系。
“大综管”实施8个月后,龙岗区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取得重要成效。在此期间,全区共排查出“雷患”30000多个,龙岗区各类刑事案件比改革前下降12.18%。其中,先行试点的几个街道刑事发案呈大幅下降。
亮点3
深圳城市管理数字化
2005年12月15日,深圳印发了《深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拉开了深圳城市管理数字化的序幕。
在对北京东城区的数字化城管新课题实地考察后,考察组向深圳市政府提出,要在城市管理年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城中村和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主要内容的三大工程建设。数字化城管建设被列为“三大工程”之首。
经过3个月的艰苦努力,查清了城市市政公共管理基础部件891,041个。每个城市管理部件都确定了16位数字的编码。至此,深圳建市以来第一次建立起了完整准确的“城市管理基础部件数据库”和“城市管理标准地理编码数据库”。
另外,数字化城管的最大特点,在于改革现有的城市管理体制,增设城管监督与指挥机构,实行监督与指挥分离。深圳的具体做法是,建立两级监督、一级指挥、分区受理的统一平台。在各区分别设立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和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区级监督中心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城市管理执行与处理工作的监督评价;指挥中心则具体承担本行政区范围内对部件与事件处理任务的派遣。
同时,深圳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在技术研究开发过程中,既着眼于城市管理工作直接应用,又考虑其他工作可能的借助作用。其中,通过与公安部门合作,将城市道路路灯杆上设置的治安报警编码,同时设定为城市管理事件的定位参照点,方便市民在紧急情况下对城市管理事件问题的举报。
亮点4
行业协会“民间化”
1995年,深圳出台社团管理规定,启动了行业协会社会化、市场化序幕;1999年,《深圳特区行业协会条例》成为全国较早从立法层面上明确行业协会改革和思路的条款;2004年,深圳进一步推进行业协会民间化、市场化、国际化改革;同年12月,深圳成立市行业协会民间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自此,深圳民间组织迈出了“民间化”的步伐。
首先,深圳成立行业协会服务署,所有行业协会与原有的行政主管部门脱钩,统一归口于行业协会服务署。在2004年底前,深圳首先实现了民间组织“民间化”,所有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必须辞去所担任的协会职务。后来又把市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和市行业协会服务署整合为市民间组织管理局,为市民政局下设副局级行政事务机构。至此,商会完全实现了无行政级别、无行政事业编制、无行政业务主管部门。
目前,深圳总共有近200家商业协会组织。
■专家视点
东莞社会管理可发挥民间组织力量
东莞与深圳,尤其是“关外”的龙岗和宝安,在很多方面有着惊人的相似。莞深两地在社会管理方面有很多地方可以相互借鉴。深圳推行的“一级政府三级管理”模式,东莞的先天条件比深圳更好,“东莞是市直接管镇,深圳在政府管理上还隔着一个区”。
莞深两地都是中小企业发达的城市。东莞政府可引导企业自发成立各种各样的商会,尤其是地域性的商会,商会之间的企业凭借天生的地缘、亲缘关系,实现信息甚至资金和资源的共享。政府只能去引导,绝对不能搞拉郎配,这样民间组织才能真正发挥自身的作用。尤其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企业的自发抱团更有效。
熟悉东莞情况的东莞本土学者,应当去总结、研究“东莞模式”,从中探讨出适合东莞的社会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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