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西子湖畔第一高楼之称的浙江大学湖滨校区3号楼于1月6日清晨被爆破拆除,这座号称国内第一高度“框筒楼”的建筑从此就消失了。据报道,该高楼1993年才投入使用,当时耗资2000多万人民币,设计使用寿命不少于100年。然而,仅仅13年后,其历史使命就已经完成了。 导致该高楼被拆除的原因是,这个地块已经在2005年10月被出让给一家香港公司,当时的成交价格是24.6亿元,按照约定,浙江大学要在2007年1月底前把所有的建筑物拆除。 该高楼可谓在争议声中建起,又在争议声中被拆除。由于该楼所处位置离西湖只有500米远,它的建成,肯定会对西湖的整体景观产生影响,因此当时许多专家以及当地的市民均持有异议。但是,在13年后又被拆除,同样又引起不少的议论。由于受让方欲将此地块建设成一个集宾馆、商场与一体的商业项目,有人就认为,到底应不应该只以经济效益的眼光来看待这个问题?这样做是否真的值得? 因出让价高就随意地炸掉一座高楼,表面上看,这是一笔不错的交易。但是,被炸掉的又岂止是一座高楼? 既然十几年前就备受争议,那么,当地规划部门又是如何规划立项的?莫非当初只是一时“头脑发热”?很明显,此次炸掉的是高楼,却折射出规划方面的问题。也就是说,当初在规划立项时,就没有进行过认真调查研究,规划工作只限于眼前或短期,而没有丝毫的前瞻性。因此,高楼是被炸掉了,但也远远不是炸一座楼这么简单。至少是“炸”出了争议,“炸”出了对相关部门能力的质疑,也“炸”出了某些单位的急功近利。 此次出让,好象是大赚了一把。但是,之前建楼的资金却是被白白地浪费了,这也是不争的事实。实际上,这此资金说到底都是纳税人的钱。然而,不管是任何人或任何单位,都没有资格和权力来浪费纳税人的钱。否则,如渎职犯罪又有何异? 这并不是今年截止目前为止炸掉的第一座楼。1月3日,广州天河城西塔楼“灰飞烟灭”;1月7日,建于15年前青岛市昔日标志性建筑之一的铁道大厦不复存在。不仅如此,那些“短命”的建筑工程也比比皆是。如南通火车站建成二年即被改扩建,青岛大酒店被提前“报废”,湖北汉江大桥提前40年成“危桥”,等等等等,不胜枚举。 针对此种状况,笔者以为,在法制建设日益完善的今天,为了避免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是不是也应该出台一部“反浪费法”,对那些肆意的浪费行为进行监管与惩罚?当前,全国各地都在大搞建设,而建设过程中浪费惊人。某些地方官员为了政绩、为了所谓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不顾地方的财力、不从实际出发,“霸王硬上弓”,其浮躁心态一览无余。其实,在这些现象的背后,都是以牺牲老百姓的利益为代价的。 建设一个和谐的社会,需要各方面的协调发展,更需要一个长远的规划,而不能为了政绩或形象“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否则,不仅不能收到应有的效果,而且还会造成严重的浪费。或许某些人从中“受益”了,但它将会危害更多的人或部门。一个节约型的社会,也需要各地方、各部门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当然,相关的制度建设也是必不可少的。中国规划网北京8月11日电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