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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筑"短命"折射"政绩崇拜" 平均使用寿命仅30年

时间:2011-08-07 09:56来源:中国规划网 作者:郭嘉

7月20日,位于北京建国门桥东南角的四星级凯莱大酒店外搭建起脚手架,准备开拆。该酒店仅“存活”20年。人民图片

7月20日,位于北京建国门桥东南角的四星级凯莱大酒店外搭建起脚手架,准备开拆。该酒店仅“存活”20年。人民图片

“规划成至上之法”催生短命建筑。

“规划成至上之法”催生短命建筑。朱国芳绘

□目前城市建筑未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即被拆除的比例偏高,平均使用寿命仅30年

□我国每年20亿平方米新建面积,相当于消耗了全世界40%的水泥和钢材

□建筑短命是GDP崇拜、地方财政对土地过度依赖等根本问题的外在表现

建筑“短命”

缘于“先天缺陷”

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是造成建筑“短命”的原因之一,过低的设计标准乃是“潜伏”在建筑物寿命周期中的“致命基因”。很多时候,一些原本可以继续使用的建筑因为规划设计等原因被拆除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全国90多个城市中的180多个建筑工程检查显示,96.1%的建筑工程合格。

可是,一段时间以来,频繁见诸媒体的“短命”建筑仍不绝于耳:大连60栋海景别墅建成14年因新项目面临拆除;江西南昌一个使用不到13年的四星级大酒店被爆破拆除;武汉马湖新村小区400多套入住不足5年的住房面临整体拆除;福建一所投资1500万元的小学只用2年就面临拆迁;扬州刚入住不久的两个小区被政府二次出让土地使用权要拆除重建;仅“存活”了20年的北京四星级凯莱大酒店也将不久于“人世”……难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得出结论,中国的建筑寿命平均只有30年。

根据我国一些建筑设计通则规定,砖混结构建筑的使用年限为30年,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的使用年限为50年,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的耐久年限为100年。合理拆除或搬迁一个房屋的时期分别为30年、50年、80年。

“国内在技术上完全能做到让建筑寿命与发达国家一样长。”全国政协委员陈清华、郭松海认为,建筑短命问题不是书面规定的年限过短,也不在于技术能力达不到。随着建材科技的发展和设计、施工及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建筑物耐久性也在不断提高,由原同类环境下房屋合理使用年限50年提高到70年,仅现代技术即可完全达到。经验表明,有的砖混结构建筑几百年也都能安全使用。我们古建筑的辉煌也表现在使用年限很长,如山西应县木塔、河北赵州石拱桥等。现代建筑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大楼已使用51年了,结构还很好。北京的十大建筑也使用近50年,结构仍然很好。

“建筑设计和施工质量本身不过硬所造成的建筑短命现象是一个极为普遍的现实。这需要加强建筑监督。”全国政协委员安纯人等痛陈城市建筑“短命”原因:目前,我国建筑材料仍以传统材料为主,材料部件缺乏统一标准,性能低,通用性、耐久性差,施工多采用手工操作或半机械化操作,使得建筑产品质量难以得到保障。一位从事多年建筑工程安全检查的业内人士说,建筑工程里使用材料不同工程质量也有所不同,使用寿命长短也不同。有些人在施工时偷工减料主要体现在水泥和建材上,水泥有的标号不够,不达标必然导致建筑“豆腐渣”。为此,政协委员呼吁严查工程腐败问题,加快推行建筑工程质量险。

“我们的住房和城市建设,规划变更频繁, 标准制定落后,也是建筑短命的主要原因之一。”全国政协委员刘志峰认为,从实质上遏止中国建筑的“英年早逝”,就要切实改变一些地方“规划规划,纸上画画,墙上挂挂,橡皮擦擦,最后能不能实施,全靠领导一句话”的做法,强化城市规划的严肃性,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的执法力度。

建筑“短命”

折射“政绩崇拜”

网友在网上将建筑“夭折”戏称为“拆一次就创造了GDP,再盖一次又创造GDP”。为建“标志城”、“月光城”,政府砸巨资重塑“包装”,名为旧城改造,实为“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的形象工程使然

为建“标志城”、“月光城”,政府砸巨资重塑“包装”……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频频上马,唯政绩论的倾向屡受非议。

“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一些地方在城市建设指导思想上急功近利,重速度、轻质量,大拆大建,政绩工程和开发商的商业利益相结合,造成不该拆的房屋大量被拆除。”刘志峰委员一针见血地指出。

从GDP来看,拆新建新、大拆大建本身可以增加GDP,GDP的增加又可以带来官员政绩。一些城市中普遍存在的道路挖了建、建了挖问题,也是根源于此。而且,建筑高速周转,还能带来大量的钢材和水泥的消费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消化了过剩产能。

“拆新建新带来的GDP增长是表面的,并没有实质性增加社会财富和经济价值。相反,不正常的拆建本身浪费了巨大的财富和资源,除了能带来政绩,对社会经济毫无益处。”郭松海委员认为,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建设速度也在加快,在一个个新城崛起的同时,旧城改造规模也越来越大,大量的原有房屋被拆除,名为旧城改造,实为“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的形象工程在作怪。有的将拆完房子的土地再进行高价拍卖,获得高额收益;有的将拆完的土地盖所谓“全国最高的楼”,盖大酒店……名为提升城市形象,实际让百姓利益受损,如变相提高了城市的房价等。当前,房地产市场火爆,但繁荣背后,一些地方对建筑质量的监管、监理、后续管理并没有跟上,以至频出漏洞。2009年中国不断出现的“楼歪歪”、“楼脆脆”、“楼裂裂”等建筑质量问题为人们敲响警钟。

此外,郭松海委员还建议改进当前的审批办法。审批制度需要改进,审批权要集中,审批过程要公开。对于较高较大较新的房屋和基础设施的拆除,“拆与不拆,不能听‘领导人’和‘开发商’的。”郭松海说, 谁提议拆除、谁申请拆除、谁批准拆除,都要有明确的责任人,由具体的责任人在当地媒体上公开说明拆除的必要性和拆除方案,接受社会监督。而对原有闲置房屋,可予以出租或转让、置换;对于国有房屋,有些需要由政府出面协调,比如,原来的大学搬走后,可协商转让给中小学使用;原来的党政机关搬走后,转让给基层的党政群机构;有些空置的办公楼甚至可改为商务楼或廉租房。

建筑“短命”

呼唤“低碳样本”

新建建筑99%以上属高碳建筑,建筑能耗已占社会总能耗的30%,建筑垃圾已占垃圾总量的30%—40%。上海世博会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低碳建筑样本。时代呼唤“自然美、生态美、生活美”于一体的节能环保建筑

“‘短命建筑’与可持续发展、低碳经济相背离,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对人类生存环境构成威胁。如一些地区配制混凝土的黄砂现已十分紧张,挖掘砂石严重损毁河床,给一些水利工程带来重大安全隐患。”郭松海委员说。

“人类进入21世纪,资源的匮乏初见端倪,将有限的资源用到最需要的地方,是世界各国研究的重要课题。”陈清华、安纯人委员认为,延长建筑物使用年限是节约资源的重要领域,但是必须要有政策和相应法律支持做保证,如果能提高40%的使用年限,以2006年全国房屋竣工面积为例,每年可为国家节约资金约234.14亿元,使用年限增长20年共节约资金约4682.86亿元。

据了解,我国每年新增建筑垃圾4亿多吨。拆除房屋不仅形成大量建筑垃圾需要空间堆放,从而占用土地资源;而且拆建的各种建材、设施,它们在生产的各个环节消耗了大量资源和能源;虽然拆除和重建以及建材生产的过程都创造了GDP,但实际财富的增加,往往不抵资源的消耗。看到好端端的一栋栋矗立楼房被夷为平地,人们深感惋惜。

“2004年,我在德国曾考察过‘三升房’,印象很深。”刘志峰委员说。据他介绍,德国一家能源公司利用其资源和技术优势,将一幢已有70年历史的老建筑改造成为典型的被动式节能住宅,通过对门窗、外围护结构、设备设施等的改造,每平方米采暖耗油量从20升降到了3升,仅是过去能耗的15%。同时二氧化碳排放量也降至原来的1/7,舒适性也大大提高,很值得我们借鉴。

“让建筑延年,就得走绿色低碳之路。”刘志峰认为,城市碳排放主要来源于建筑及其使用,交通只居其次。构建百年住宅首先要树立两个方面的理念:一是提高住宅(建筑)使用寿命是最大的节约;二是要从规划、设计、建造、使用、维护和拆除再利用全过程和住宅(建筑)全寿命周期综合考虑建筑节能。在生产方式转变上,关键是大力推进住宅产业化,推行低碳建筑、绿色建筑。

一些委员还指出,解决建筑短命,往往不在于节约意识、建筑质量的不断重申,而需要在根本的体制机制上有突破、有变革。他们建议在保护城市建筑方面,好好借鉴上海世博会,好好学习国外的经验。比如,英国1967年颁发《城市文明法》,其名称直译是“有关市民舒适、愉悦的法律。”即把保护历史街区当成使市民精神愉悦、心情舒适的必要条件。保护工作必须是城镇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各层次计划的组成部分,鼓励居民积极参与,摒弃城市建设发展中出现的大拆大建的“激进式改造”方式,使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实际进程相协调。(记者 郭嘉《人民日报》)中国规划网北京8月7日电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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