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生态城市 建设生态文明
时间:2010-08-02 11:30来源:未知 作者: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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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市委书记 张金如
近年来,绍兴市围绕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这一重大课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创建国家生态市的总目标,致力于把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内容、任务融合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扎实推进生态保护工作,切实解决环境问题,全力维护环境安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成为全国3个生态市建设试点之一,先后创建成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中国节水型城市,并荣获联合国人居奖。
一、以转变发展方式为途径,推进生态经济新发展
注重把发展生态经济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基础,严格环保准入,加快结构调整,努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一是积极调整产业结构。着力推进纺织、印染、食品等传统优势产业的升级,大力发展新型材料、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全力培育现代物流、现代商贸、信息科技服务和总部经济等现代服务业,致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业。形成了一批节能电光源、环保装备、太阳能光伏等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二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围绕工业循环经济试点市建设目标,全面实施循环经济“850工程”,培育了建材、印染、医药、化工、热电等行业的8个循环经济产业链,鼓励和支持印染、酿酒等高水耗企业开展中水回用,全市中水回用能力达到15万吨左右。广泛推行清洁生产,已有348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42家企业被评为省级绿色企业。2008年,绍兴市成为首批“浙江省发展循环经济先进市”。三是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将节能减排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通过建立能效管理、推广节能新技术、支持节能产品生产、综合处理废弃物、淘汰落后产能,以及对重点用能企业征收超能耗规费等措施,取得了“项目增加、排放减少”的良好效果。2009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比2008年下降5.1%,COD排放下降3.84%,SO2排放下降6.38%。
二、以统筹城乡发展为重点,取得生态治理新成效
按照人居环境优美化、污染排放减量化、产业结构合理化、环保管理规范化和企业整治长效化的五大目标,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努力增强污染防治能力。一是加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组织实施曹娥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行动,出台了《曹娥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行动方案》,重点加强沿江排污口治理。积极开展环保后摘帽督查行动,注重抓好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和新昌江流域整治工作。突出重点企业整治,重新明确389家环境管理重点企业并实施分类管理。同时,以“蓝天”、“碧水”、“清风”系列行动和“飞行监测”为抓手,扎实开展工业污水“进管达标、处理提标”专项行动,2009年重点污染企业省级“飞行监测”达标率达78%,比2008年提高14个百分点。二是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在城市先后开展了显山露水、街景立面改造、历史街区修复保护、城中村改造、城市绿化等工程;在农村全面开展了以“五整治一提高”为重点的“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绍兴“人文、生态、宜居”的特色进一步彰显。针对水乡特色,实施了小舜江饮水、环城河综合整治、市区内河清水和农村千里河道清水、浙东运河等工程,水环境明显改善。目前全市累计完成环境整治村1450个,80%的行政村建立了“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机制,400个村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86.4%的规模化家禽养殖场完成了污染物治理。三是加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先后建设了曹娥江口门大闸、曹娥江引水工程、大环河整治工程等基础设施,已建成4座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到135万吨/日。同时污水收集管网不断完善,收集面不断扩大,目前全市已建成污水配套管网1036公里。投资3.5亿元的绍兴市垃圾和污泥处理综合工程项目建成运行,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污泥1000吨,绍兴市工业和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也已建成并投入运行,为生态市建设提供了基础硬件保障。四是实施污染行业和园区专项整治。按照“搬迁一批、关停一批、转型一批、提升一批”的要求,对市区二环线内企业进行搬迁转型提升,搬迁(关停)企业65家,转型提升19家。萧绍区域(绍兴片)印染化工行业污染整治通过省级现场验收。深入推进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的生态化改造,诸暨市珍珠产业园区、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等9个园区通过验收,绍兴袍江新区成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试点单位,绍兴县滨海工业园区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全市重点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三、以改善人居环境为根本,实现生态保护新突破
坚持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初步形成了可持续利用的自然资源和环境保障体系。一是实施湿地保护。镜湖湿地是绍兴城市绿地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态安全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绿心”。几年来,绍兴高度重视对镜湖湿地的保护,在生物资源调查和生态环境研究的基础上,坚持保护和修复地貌、水域的原生性,坚持在保护的基础上适度开发、可持续发展,实现了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共赢”。绍兴镜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成为了浙江省唯一的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二是强化水源保护。全面启动鉴湖水域18项水环境综合保护措施,认真抓好汤浦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曹娥江、浦阳江和鉴湖“两江一湖”的江河源头区以及重要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等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进一步加大了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力度,连续7年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三是加快生态带保护。加快打造生态隔离带,已建成生态公益林185万亩,营造平原农田林网和沿海防护林3200多公里,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4%。加快城市绿地建设,绍兴中心城市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了37.67%、44.23%,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5.55平方米。同时,深入推进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促进生态制度新完善
注重从创新体制机制入手,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一是构建政策支撑体系。2003年,出台了《绍兴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在浙江省率先提出生态市建设目标,各县(市)也相继编制了生态县(市)建设规划,在全省率先全面完成了生态县(市)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近几年,又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等具体配套政策,采取一系列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价格、税收、信贷、贸易、土地和政府采购等激励性措施,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顺利推进。二是构建市场化运作体系。探索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在排污“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允许排污权在二级市场交易。积极探索生态补偿办法,设立小舜江汤浦水库水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其水源保护区的各类生态保护项目。此外,还在污染治理市场化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三是构建组织领导体系。市、县都成立了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生态市、县建设领导小组及日常工作机构,全市基本形成市县分级管理,部门相互配合,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推进机制。开展生态县、市、区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对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进行奖励或通报批评,并计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档案。
五、以生态文明创建为载体,促进生态文化新提高
坚持把弘扬生态文化、开展多样化生态文明创建、营造浓厚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环节。一方面,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动态进行迅速、准确的报道,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开展生态市建设的自觉性。另一方面,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创建活动,把生态文明建设的大目标具体化、载体化。全市已创建成全国环境优美乡镇13个,省级生态乡镇39个,还建成了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省级以上生态乡镇已经占全市乡镇总数的55.3%。与此同时,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技术竞赛,通过组织开展节能降耗与资源综合利用竞赛,举办节能减污技术交流和产品展示会,促进了一批节能环保新技术的创造和推广应用。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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