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唐山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发展规划》(2009-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日前出台。预计到2015年,唐山市用能结构会实现较大转变。实现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利用的突破性增长,培育1—2个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关键技术和设备新产业,初步树立现代化唐山市生态城市新面貌。
根据发展目标,到2015年,唐山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电力、热水和燃气等终端能源产品的总量由2007年的440万吨标准煤(等价值)提高到1900万吨标准煤。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唐山市商品能源消费中的比例从2007年的6%提高到2015年的13%。实现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利用的突破性增长;培育1~2个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关键技术和设备新产业。
《规划》中明确,重点发展2442工程,即两普及、四示范、四突破、两储备工程。两普及是指全面普及农村户用沼气、全面普及农村太阳能户用热水器。四示范是指示范推广太阳能建筑与设计一体化开发工程、光伏发电农村照明工程、公用建筑地源热泵空调工程、海水源热泵空调工程。四突破是指重点突破沼气发电、垃圾发电、秸秆发电和近海岸线风力发电并实现并网。两储备:跟踪科学技术的发展,开展海洋潮汐能、氢能和低温核能的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适时开发。
与此同时,建立起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配套产业园,通过市场机制,重点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地源热泵、风力发电和生物质能发电及配套产业,初步构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链。
据了解,当前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众多国家都将其视为引领经济复苏的强大“引擎”。唐山市作为我国重要原材料工业和能源基地,并将成为世界钢产量最大的城市和国家盐化工、石油化工和高技术装备制造之都。全面规划唐山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开发利用,对于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发展绿色经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优化能源结构,降低环境污染,实现唐山市资源型城市转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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