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规划网北京4月13日电(记者 李晓喻)先“休养生息”,再谈生财之道。这是2016年以来中国决策层针对黄金水道长江发出的明确信号。 3月底,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定位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并要求列出负面清单,设定禁止开发的岸线、河段、区域、产业。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年初提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把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作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项目的优先选项。
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习近平再次强调,“涉及长江的一切经济活动都要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
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置于经济开发之上,缘于长江流域生态隐患已浮出水面。 “水少泥多”。近年来,长江中下游年均水量大幅减少,径流干旱年份显著增加;大量梯级水库替代自然河流,泥沙被拦截沉积,致使中下游河道冲刷显著,河床骤降,崩岸和入海口侵蚀风险明显上升。 “鱼少藻多”。经调研显示,2003年后长江上游部分河段自净能力降低,叶绿素、藻类猛增,严重危害生态系统;中下游年均渔获量较上世纪90年代减少约四成。 “母亲河”已经不堪重负。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摒弃“以用为主”的错误观念,以保护为本。考虑到重庆到长江三角洲一线堪称当前中国“国计民生的支柱”,加大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对中国经济长期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否则,“后果将很难想象”。 不过,要让“一江清水向东流”难点不少。 一是政府各部门和沿江各省市如何形成合力。 长江经济带是流域经济,涉及水、路、港、岸、产、城和生物、湿地、环境等方方面面。在吕克勤看来,此前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之所以效果不彰,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九龙治水”,权力过于分散。“政府各部门各管一摊,没有形成合力,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 流域是一个完整的自然地理单元和生态系统,应在流域“生态共同体”共建的理念下,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从过去的局部问题提升至流域共同体全局问题的高度。 二是约束机制怎样真正“硬”起来。现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机制“明显不够硬”,沿江企业随意排污没有根本杜绝,急需通过立法和科学规划加以解决。 应将长江流域的治理、开发、保护各项事业推上法治化轨道,通过制定“长江法”,全面规范和调整长江流域管理中的各种水事行为和关系,系统解决流域管理中的诸多矛盾和问题。 三是在经济下行压力仍然不减的背景下,如何激发沿线地区保护生态环境的动力,使稳定经济增长和生态长江建设并行不悖、相辅相成,也考验决策层的智慧。 中国官方对此亦心里有数。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要抓紧研究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把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覆盖到长江流域;要有明确的激励机制,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协调推进。
有理由期待,“动真格、下重手”之后,黄金水道长江的“含金量”将更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