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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方案通过审查

时间:2014-11-15 08:37来源:中国规划网 作者:孟凡明

本报讯(记者孟凡明)记者从长春市水利局获悉,日前,长春市编制的《长春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顺利通过审查,并将全面启动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据了解,2013年1月4日,国家水利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启动了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确定了首批45个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连同2012年10月国家水利部确定济南市为第一个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全国试点城市共有46个。

据市水利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为加快长春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贯彻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不断提升生态文明水平,长春市于今年1月份向国家水利部提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申请。5月19日,国家水利部确定长春市等59个城市作为第二批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

为切实抓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长春成立了长春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领导小组,适时启动了《长春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于今年9月末形成了方案送审稿。10月23日,国家水利部松辽委会同省水利厅在长春市主持召开了《长春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审查会。在审查委员会专家们的实地考察和质询讨论后,同意实施方案通过审查。

审查中,专家们实地考察了北湖湿地续建工程和新立城水库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并召开了审查会议,形成了同意实施方案通过的审查意见。专家们一致认为,长春市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改善水资源条件、水环境及水生态状况,对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升级、支撑长春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方案提出的建立跨部门协商协调机制和涉水事务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构建长春市水资源保护管理新格局,在水资源保护管理制度方面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国际新闻联盟中国城市频道 中国规划网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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