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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突出“山水城市”打造“宜居城市”

时间:2013-04-23 08:58来源:中国规划网 作者:王忠先

    中国规划网通化4月23日电 日前,一份旨在合理利用绿色资源,把通化市打造成山水、园林与文化融为一体的宜居城市的《通化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2—2030年)》,经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通化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据了解,《通化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2—2030年)》共分为总则、规划目标与指标、市域绿地系统规划、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结构布局与分区、中心城区绿地分类规划、树种规划、植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古树名木保护规划、分期建设规划、规划实施措施、附则等十一章。该规划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系统整合的原则、游览功能优化原则、整体协调原则、彰显地域特色原则、因地制宜的原则,强调“山水城市”和“宜居城市”的特点,通过生态绿地系统的规划和建设,进一步改善、提高通化市的整体环境质量。高标准的建设现代化的生活居住环境,把建设山水城市、园林城市、生态城市和宜居城市,作为城市的长期发展目标。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包括三区两市三县,即东昌区、二道江区、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梅河口市、集安市、通化县、辉南县和柳河县的行政管辖范围,面积15607.80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包括东昌区、二道江区行政范围,面积745.40平方公里、规划协调区规划范围包括通化县的快大茂镇、二密镇、大安镇、金斗朝鲜族满族乡、光华镇、兴林镇和英额布镇行政范围,以及柳河县的柳南乡、红石镇、三源浦朝鲜族镇行政范围,面积2396.8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包括东昌区、二道江区的街道办和乡镇,面积183.90平方公里。规划期限分为近期:2012年—2015年;中期:2016年—2020年和远期:2021年—2030年。
    据介绍,该规划近期目标为优化绿地系统结构,充实公园绿地内容,完善风景林系统与水系景观脉络,整体提升城区的绿地品质,达到国家园林城市与全国绿化模范城的总体要求;远期目标为结构完善、显山露水、和谐共生,建设成为“城在林中、道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山、水、城、林、园”相互交融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指标确定为近期至2015年,规划城市建成区公园绿地面积583公顷,人均公园绿地11.0平方米,绿地率达到35%,绿化覆盖率40%;中期至2020年,规划城市建成区公园绿地面积690公顷,人均公园绿地11.5平方米,绿地率达到38%,绿化覆盖率43%;远期至2030年,规划城市建成区公园绿地面积839.15公顷,人均公园绿地12.00平方米,防护绿地面积151.30公顷,绿地率达到40%以上,绿化覆盖率45%以上。(记者王忠先)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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