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人资环委副主任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理事长 王玉庆
所谓“生态城市”有多种定义,我选取了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一份报告中的提法,结合个人的理解作了些改动。生态城市是在生态学原理和可持续发展理论支撑下,在城市所处区域自然环境综合约束下的城市发展模式,是环境清洁良好、经济持续发展、人民健康富裕、社会和谐进步的、开放的、复合的人工生态系统。这个复杂的大系统有几个突出的特点:一是和谐,人与自然和谐,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二是高效,资源能源高效循环利用,经济效益好,基础设施健全、效率高;三是可持续,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的维护,对城市及周边的环境资源不采取掠夺式开发,公平地满足当代人和后代人生存发展的需要;四是协调,城市内部结构和功能的协调及与周边农村发展的协调,包括人口规模和土地面积适应,能源、水和食物的供应充足,交通与信息通畅,完善的基础设施支撑等。 我国城市情况千差万别,有新兴城市,有上千年的古老城市,有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人口的特大型城市,有十几万人口的中小城市,有经济较发达的城市,有经济相对比较落后的城市,而且各地的气候自然条件差别很大,资源禀赋及文化传统也各不相同。生态城市建设一定要适应本地的特点,因地制宜开展,切忌一刀切。中国规划网北京9月17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