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受伤总是穷人?
时间:2011-12-19 09:58来源:强国论坛 作者:椿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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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保障房出问题。《人民日报》12月15日的报道称,武汉硚口区紫润明园(南区)保障房不少住户反映,刚拿到钥匙就发现住房存在墙体裂缝、屋顶漏水、防盗门关不上、屋内门关不严、外墙瓷砖一碰就碎等多种质量问题。对此,开发商承认有质量问题,可吊诡的是,这个项目居然通过了监理公司以及当地十几个行政部门的逐项验收,竣工验收为“合格”。
看了这个新闻,我对保障房的“保障”性进一步感到不安。前两年,保障房身上引发的话题多为“权贵占用”之类,奔驰宝马也因此与保障房发生了原本不可能发生的神秘联系。现在,房屋建设质量又如影随形,难免让人感叹“为何受伤的总是我”!
说起来,保障房出现建设质量问题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儿。试举今年几例:今年8月,安徽太湖县一处安置小区的保障房被曝“楼板一脚可踩穿”;今年7月,郑州市汇景嘉园小区内300多套刚封顶的安置房因质量问题被全面拆除;今年6月,广西自治区通报今年一季度全区建筑工程质量督查情况,部分保障性住房质量堪忧。这几个事例其实都是在温家宝总理的一段有关讲话后发生的。今年5月,温家宝在对北京保障房工地进行考察时强调,保障房要讲规模,讲质量,讲配套。他强调,所谓质量,就是从设计、施工、监理到验收都要坚持“质量第一”的理念,确保每根钢筋的使用、每块混凝土的浇注、每个门窗的安装都达到安全要求。这段话讲过之后,各地就开展了保障房建筑质量调查,调查的结果多为“质量堪忧”。
所以我绝对相信,武汉紫润明园的质量事件既不是性质最严重的事件,更不是个别事件。但由于相关部门的表态显示了高超的踢皮球功夫,使这个事件极具典型意义。对于“竣工验收合格”的质疑,相关各部门均表示不负责质量验收,只管程序审批合法(其实也就是盖章)。那就是说,没有官方担责。于是开发商与工程监督站建议记者找“武汉市治庸问责办公室”解释这事到底该谁负责。记者就联系到了该办公室,结果对方建议记者找“武汉市纪委优化办”。记者于是又联系“优化办”,可直到记者发稿,仍没等到答复。
这个情节除了说明某些有关部门几乎成了“无关部门”,还进一步表明眼下的保障房建设,出现了追求数量、不顾质量的可怕景象。否则,就很难解释为何别的商品房及商业建筑不会出现同样频率的质量事件,难道,“不管质量验收,只管程序合法”仅对保障房适用?更进一步说,只对弱势群体适用?因此,业内专家所分析的“纸上验收”是造成项目质量问题的主因, 虽然讲得正确,但也很像是“正确的废话”。
关键的问题,还是有关部门与开发商理应公平对待保障房的质量监管,不能抱着“施舍”的心态。施舍,很容易让人产生“随便打发”的想法。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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