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联组会议上,人大常委会委员吴晓灵认为,长期采取房地产限购政策与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相悖,应更多地运用税收手段调节。对此,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回应:限购是行政办法,是不得已而采取的政策;还表示,在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立后,将不再采取这种行政色彩浓厚的办法。 应该说,限购令自出台以来,质疑就没停过。笔者承认,目前的限购令绝非没有缺陷的调控措施,但更应承认,限购的确起到了遏制投机,让住房逐渐回归居住的基本需求,扭转了房市投资过剩的不健康心理预期,遏制了房价的过快上涨。它是目前我国缺乏征收暴利税和房产税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可采取的有效的举措。 因为限购,目前多数一线城市的房价开始停涨,资金链吃紧让开发商调整策略,房市调控初见成效。种种迹象似乎都在证明:兑现房价合理回归的政治承诺到了最后时刻。然而房地产调控的历史也告诉我们:每每调控见效的时刻,都是政策最易被左右和动摇的时刻。尽管从交易量和环比看,房地产市场的力量正在发生转换,但价格的同比变化并不大,9月70座大中城市中房价同比下跌的仅一座。在这时,任何政策的风吹草动,对楼市而言都是极其敏感的。 令人担心的是,在这个时候做这样的表态,一旦被解读为“限购令有望取消”,两年多来艰难取得的调控成果就有可能毁于一旦,民众对调控政策的信心将彻底崩盘,房价必然再次大幅反弹和失控。 在目前情况下,要对房地产征收房产税和暴利税,很多条件并不具备。一旦取消限购,又无其他的制度性举措替代,无异于放虎归山。 温家宝总理此前强调,调控决心不能动摇、政策方向不能改变、力度不能放松;还提出要利用这个有利时机,抓紧制定房地产调控的治本之策。这意味着,即使未来要取消限购,前提必须是出台包括暴利税在内的制度性措施。一旦取消限购,对政策的伤害不可低估,来之不易的房价的理性预期会立即逆转,报复性反弹将彻底毁了调控成果。对本来实体经济虚弱的中国经济而言,这无疑是个危险之举。□马光远(学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