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名人故居频遭厄运毁于城市建设引关注
时间:2012-07-12 15:32来源:新华网 作者: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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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名人故居频遭厄运引关注
新华网北京7月11日电(记者岳瑞芳 王晓洁)继中国建筑大师梁思成、林徽因故居被“维修性拆除”后,章士钊故居近日又遭“超范围施工”,引发中国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北京市文物局8日组织专家考察章士钊故居现场后,认定施工单位违规。现场考察专家组提出,管理使用单位应尽快履行相关程序,在得到批准之后方可施工,并须确保修缮施工期间文物安全。
章士钊是中国著名民主人士、政治活动家,晚年曾不顾92岁高龄前往香港为恢复同台湾的联系而奔忙,最终在香港病故。章士钊故居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史家胡同51号院,建成于清代,原为三进四合院,1984年被公布为北京市东城区文物保护单位。2011年3月,史家胡同51号院被公布为北京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2年6月23日早上7时30分,章士钊外孙女洪晃发布微博,称章士钊故居——史家胡同51号院被拆,消息引发广泛关注。
在接到民间文保人士举报后,北京市文物局向宅院所有者外交部和施工方——北京房地集团有限公司下发停工通知书。
7月8日下午,北京市文物局会同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委,邀请中国文物保护法起草者之一、著名文物专家谢辰生等4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史家胡同51号院进行现场查看,并于当晚通过官方微博公布了考察结果。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谢辰生表示,通过现场考察,基本认定施工单位存在两处违规:首先,虽然已获得文物局的修缮审批,但在没有得到开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提前施工;其次,实际施工范围比申报的施工范围大,属超范围施工。
谢辰生同时强调,修缮工程的施工方应遵循“最少干预”、“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并应详尽记录修缮过程的进展,并按照文保要求对拆除的砖瓦木料进行编号保存,为复建留存历史依据。
9日,记者探访51号院,发现施工已经暂停。有两人自称“工作人员”,不时进出院门;一位中年男性告诉记者,这里已暂停施工,正补办手续。
章士钊故居的“维修性拆除”,再次引发人们对名人故居命运的关注。
今年1月份,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北总布胡同3号四合院(现为24号院)的梁林故居传出被拆除的消息。记者在实地探访后发现情况属实。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委随后向北京市文物局递交的事故调查原因称,开发单位考虑到故居房屋腾退后,因陈旧、几经翻建、无人居住等原因,易出现险情,因此进行了“维修性拆除”。
据2011年底国家文物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结果显示,全国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总量当中,新发现登记不可移动文物总量为536001处,包括名人故居在内的约4.4万处不可移动文物已消失,其中一半以上毁于各类建设活动。
专家认为,名人故居传承着历史的记忆,承载着城市的文化底蕴与精神,是一座城市区别于其他城市特有的文化标记。名人故居的消失,是文化之殇、城市之痛。
北京市佳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兰志学认为,城市发展与名人故居保护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矛盾的,受地方政府态度影响,相应监管部门监督力度减弱,致使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得不到强有力的执行,此外文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滞后与不完善也是重要原因。
据悉,根据中国现行文物保护法,对市级及以下文物保护单位的违法行为,文物部门只能进行一定额度的罚款,并责令整改,缺少其他更严厉的强制性手段。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在回应关于名人故居保护问题时也承认,目前相文物保护法存有漏洞,有待进一步完善。
南京大学公共政策专家姚远对记者说,从梁林故居被“维修性拆除”到章士钊故居遭“超范围施工”,凸显中国文物保护工作的两大困境。
首先是文物保护工程的理念问题。姚远认为,文物修缮工作应严格遵循“最少干预”和“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这两个原则已在2000年国家文物局通过的《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中得到充分阐述,该准则强调对文物的保护措施应以延续现状、缓解损伤为主要目标,凡是没有重大危险的部分,除日常保养外不应更多干预。
其次,文物保护工作应让更多公众参与监督。姚远表示,具体的文保实践过程中,文物怎么修、修到什么程度、合不合理,还需经过多方考察、论证,政府应将相关信息公开,让公众了解到更多文物修缮工程的细节,并给予公众机会发表见解。
姚远表示,让文物行政更加透明,既可以通过公众的力量来共同保护文物,也是在文物保护中“保障民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具体表现,从而用制度化的措施杜绝破坏文物的再次上演。
(编辑:刘堃茹)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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