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报道,河南安阳殷墟,是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在殷墟重点保护区范围内的私搭乱建现象严重。更有甚者将特批的安置房和无证的小产权房当商品房对外出售。违法建设行为泛滥,政府部门为何置之不理?有关部门却一直没有作出解释。采访中,记者发现,这些违法建设,基本上都是以“安置保护区内急需建房群众”的名义。“急需”二字从何而来?这其中有何隐情?殷墟的存在真的限制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影响了保护区内群众的生产生活? 无独有偶,位于新疆昌吉市阿什里乡努尔加村西南约9公里的汉、唐时期墓葬—努尔加水库墓葬被大片土方覆压、填埋,零星一些墓葬裸露在日光下,显得格外苍凉。早在2009年10月,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有关部门发现努尔加水库附近共有两处汉、唐时期的游牧民族古墓葬群和生活遗迹,这一发现对了解天山以北游牧民族生活习性具有重大意义。然而,就在文物保护部门准备对其进行发掘性保护时,水库建设单位为赶工期擅自施工,强行填埋、损毁多处墓葬。 长期以来,国内大遗址保护状况令人堪忧。最突出的问题是大遗址保护和城乡建设矛盾突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大规模基本建设,一些位于城市中心区的大遗址遭到蚕食;一些位于城乡结合部或城市郊区的大遗址被推平;一些位于郊野的大遗址在高速公路、铁路、输油管线的建设中,本体与环境遭受严重破坏。另外,遗址内人口持续膨胀,违法乱建屡禁不止。比如,汉代的长安城遗址内常住人口5万余人,如汉魏的洛阳故城遗址内有常住人口5.2万人。许多生活在遗址区内的居民搭棚建屋、打井造园、饲养畜禽、挖坑育藕,严重威胁大遗址安全。 “在我国数十万处不可移动文物中,大遗址占据了相当大的数量。大遗址包括大型聚落、城址、宫室、陵寝葬等遗址、遗址群和文化景观等,涉及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宗教、军事、农业、建筑、交通、水利等众多领域。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大遗址保护一直乏力,状况令人堪忧。”现任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此前曾公开呼吁:加强大遗址保护,维系中华文明血脉。 “大遗址”是指反映我国古代历史各个发展阶段涉及政治、宗教、军事、科技、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水利等方面历史文化信息,具有规模宏大、价值重大、影响深远特点的大型聚落、城址、宫室、陵寝墓葬等遗址、遗址群。此前,《苏州日报》曾刊登一篇题为《“寒山别业”遗址遭毁损》的报道,披露了“寒山别业”遗址遭受破坏性挖掘的情况。虽然,作为此次事件的当事人,吴中区林场表示立即停工,愿意接受相应处罚,并等待相关部门对挖出的文物进行清理后恢复重建。制止此事的是相关园林主管部门,理由是吴中区林场的这一行为已经越过了园林遗址保护“紫线”。但在对此事进一步调查后发现,就在事件主要责任方2011年的责任状刚刚签毕,挖掘机就大踏步地跨越了文物保护城市的“紫线”,在寒山别业的遗址上破土动工,毁坏地基,开挖水塘,文物保护责任状成了一张废纸。 人类文化记忆的延续,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是经济建设中富有挑战意义的命题。文化遗产不仅属于我们,也属于子孙后代,保护好传下去,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天对于文化遗产保护来说是一个最艰苦和最严峻的、最紧迫的历史阶段。”单霁翔如是说,当前,中国正处于一个特殊的历史阶段,一个反映就是城市化加速进程,另一个就是大规模的城乡建设。这就构成了今天对于文化遗产保护来说是一个最艰苦和最严峻的、最紧迫的历史阶段。尤其是大规模的城乡建设、房地产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与城乡的地上、地下的文化遗存保护之间形成尖锐矛盾。面对种种问题和挑战,每一个地区、每一个城市,都必须以文化战略的眼光进行审视,从全局和发展的角度进行思考和分析,才能得出正确的创新理论。
文化遗产不应该是经济发展的绊脚石。当你把它当成是发展的负担时,它就只能蓬头垢面地呆在角落里,而当你把它当成是发展动力与文化资源时,它就立刻站起来,光照四方。无论是杭州南宋皇宫东宫遗址上商品房开发,苏州“寒山别业”遗址遭受破坏性挖掘,还是河南博爱六堆寓旧石器时代遗址被毁事件,极端地反映了经济冲动野蛮的一面,但这决不是个例。在逐利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博弈中,各地文化遗产屡屡成为牺牲品,开发商的强势与文物保护的乏力形成了鲜明强烈的反差。以破坏文物为代价的经济发展,在呈现繁华的同时也呈现了某些人的功利和对历史的傲慢。这再一次警醒人们:如果没有行之有效的问责制,文物保护只能扮演弱者的角色。如何给疯狂的经济冲动套上笼头,真正把文化遗产保护纳入法制的轨道已成为当务之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