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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历史遗产,须有历史责任感

时间:2012-06-28 09:10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 张英

  著名民国建筑、南京市级文物张治中公馆曾因2007年被屋主“非法拆除”、2008年被违规重建而颇受公众关注。近日,有媒体报道,开发商将新建的两幢小楼,正在打广告以6400万元的高价挂牌出售。在2007年,该文物未毁损之前,曾被叫价3000万元。

  作为历史遗产的一个种类,历史建筑不仅仅是实际所见的亭台楼阁、堂馆会所,更是有着民族性的文化价值符号和历史象征。正因为如此,在二战后,国际上逐步建立了保护历史遗产的组织机构,并签署通过了《世界遗产公约》,为各国各地区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提供资金及技术支持,而绝大多数国家也使用各种办法尽力保护境内的历史文化遗产,使其能够延续寿命。

  相对于不遗余力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已成大多数国家的共识这一点,我国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历史建筑疏于保护甚至被拆除、变卖的事件,不仅体现出文化价值观念的淡薄,更体现出历史责任感的缺失。从梁林故居到蒋介石行宫,再到张治中公馆,这些历史性建筑的文化价值不可估量,然而由于在习得国外“通过社会、个人力量维护古建筑”的过程中缺乏有效监管,使得这些落入私人手中的建筑往往被“非法拆除、维修”,最后导致建筑中的历史信息荡然无存。

  之所以发生与历史遗产保护宗旨背道而驰的现象,究其原因,除个体在拥有历史建筑之后缺乏文化价值认知和历史责任感之外,政府部门的疏于管理也是重要原因。一些历史性建筑在卖给个人时,往往是一笔不菲的价钱,但在获得这笔钱之后,本该延续不断的监管、指导、协助维护工作却从此中断,而购买者不乏想利用非法拆除、改装历史建筑后收回成本甚至大赚一笔的心理,监管漏洞的存在又使得《文物保护法》形同虚设,历史建筑经常在拆除或改装之后才被发现,从而只能让人徒呼奈何。

  一个城市要有一个灵魂,这个灵魂就是它的过去。历史建筑对城市而言,就是灵魂的实质体现,英国、法国、日本等国家,为了保护包括建筑在内的历史文化遗产,经常是不惜代价。在英国,大到城堡、街道,小到电话亭,甚至电线杆,只要有独特之处,有历史背景,都可申请遗产保护,而法国的遗产文化司则专门设立古建筑和宫殿负责处对历史性建筑进行高质量、专业性极强的保护,日本则是以国家财政力量作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支柱。正因为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历史遗产保护,才使得这些国家的历史人文气息不衰不减,国家与城市中的历史文化价值观念深入人心。

  没有历史的城市是苍白的,如何保护城市的历史,直接体现在如何保护这个城市的历史性建筑工作上。即使在借助社会、个体之力的过程中,这个保护工作也不仅仅是简单的管理让渡,而是在此过程中政府如何通过有效、正确的监管和技术支持,去形成历史文化价值的主导,从而使社会中的每一个体都能具备历史感、责任感。与其将来用尽手段打捞历史,莫如从现在开始认真保护历史,使之余脉不断,毕竟这既是世界潮流之趋,也是历史使命所在。

   (编辑:刘堃茹)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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