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手段大多为口传心授,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普遍面临着“人亡艺(技)绝”的情况。为了及时抢救、保护濒临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白城市从2008年3月开始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展开非遗保护工作。2008年,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办公室以特急明传电报的形式下发了《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和《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规定》。 二、明确责任,积极落实。市博物馆内设立非遗保护部,专门负责白城市的非遗保护工作。各县(区、市)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和落实了具体经办单位。通榆县还成立了专门的非遗保护开发办公室。安排专业人士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普查、抢救、登记、申报和保护等具体工作,并担任非遗保护办公室主任和专家组组长。 三、培训人员,提高队伍素质。全市先后举办三期培训班,培训各县市区非遗普查保护抢救工作人员。同时通过非遗保护项目专家组,为各地的非遗保护申报工作提供政策、法规咨询,解决相关问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认定、申报工作给予解答论证。 四、认真开展非遗普查申报和保护工作。从2008年开始,采取先易后难、分段进行的普查方法,组织博物馆相关人员先对民间文化底蕴较厚重的通榆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进行调查、认定和登记,基本了解和掌握了通榆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在较短的时间内,非遗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五、积极营造非遗保护舆论氛围,大力宣传全市非遗产品。近年来,市、县两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进行了大量的宣传。特别是2008年以来,充分利用每年的“文化遗产日”和“三节”活动,举办展览,大力宣传非遗项目和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2008年以来,共举办《不能忘却的记忆》、《我们身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通榆年画》等12个陈列展览和1个巡回展览, 观众达80000多人次,展览版面290多块,宣传图片1000多幅,组织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市民咨询人数达2000多人次。同时,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宣传报道我市的非遗项目和非遗项目传人。据统计,宣传、报道、介绍全市非遗项目及传承人的专题片、专题报道、通讯有80余件。 六、合理开发利用非遗产品,推动全市文化产业发展。2008年以来,白城市积极鼓励和支持非遗传人走出去,参加各地举办的文化产业博览会,据统计,先后有30多人次走出去参加在上海、广州、深圳等地举办的各类文化产业博览会,展示、宣传、销售作品,并拿到订单。现已形成“李国祥石雕工艺品”等一批规模不等的文化产业雏形。先后在白城建立了“老关东石雕博物馆”、“砚石布贴画工作室”等。 七、建立非遗项目档案,记录历史文化。在没有专项经费的情况下,用博物馆极其有限的经费购置了文件柜、文件夹,整理归档非遗档案资料200多件,做到凡列入市级非遗保护的项目都有档案资料可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