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调查违法建设情况。由景区所在镇(街道)、景区管理机构对2003年以来的国家级、台州市级及温岭市级风景名胜区各类违法建设情况进行调查,摸清景区规划范围内破坏景观、乱搭乱建等违法建设现状,研究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二是加强景区规划管理。严把规划审批关,通过完善项目审批手续,做到景区内所有新建项目必须符合景区规划,严禁违章建设,特别是在核心区内对不符合规划、未经批准以及与核心景区资源保护无关的各项建筑物、构筑物,提出搬迁、拆除或改作他用的处理方案。三是加大违章拆除力度。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将违反《风景名胜区条例》、严重破坏景区周边生态环境的违章建筑列为拆除对象。四是强化景区普法宣传。在该市主要景区及其周边村庄设置普法宣传牌,向村民和游客普及景区资源保护相关法律知识,营造良好的依法保护景区资源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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